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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阳污水处理厂征收其位于晋源区姚村土地未给予补偿的问题
2017-01-24 08:28

    晋源区回复: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晋阳污水处理厂属市政府重点工程,并列入省政府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占地519.1182亩。土地收储价格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南部果园区(晋阳污水处理厂所涉地块属于南部果园区划定之范围)统一产值为3120元/亩,补偿倍数25倍(其中土地补偿倍数为8倍,安置补助倍数为17倍)计算基础地价为7.8万元/亩。

    征地所涉及社保资金,已由用地单位缴纳。目前,该社保资金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由于我省社保部门无相应的实施细则,暂无法落实到人头,待相关政策制定出台后方可落实。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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