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回复: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市安监局立即责成晋源区安监局调查核实处理,晋源区安监局立即联合工商、消防、商务等部门对该充装点进行执法检查。
该储存点现有储罐6个,其中二氧化碳两个、氩气两个、氮气一个、氧气一个。现储存二氧化碳7立方、氩气4立方、氮气2立方、氧气1立方,均为搬迁后储存。
晋源区消防大队对该储存点配电箱进行查封,对该单位依法给予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并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晋源区安监局对罐体充装接口进行查封,责令该处在证照变更办理完毕前,严禁出现生产经营行为。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