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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新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及拖欠过度安置费的问题
2017-01-19 18:11

    杏花岭区回复: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经了解,职工新村棚户区用于回迁安置的房源已基本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目前,杏花岭区政府正在督促龙城投资公司尽快完善该棚户区的相关配套设施和回迁安置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发布该地块的回迁安置公告。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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