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反馈 >>正文
出台集中供热监管政策的问题
2016-12-19 17:48

    市城乡管委回复: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2009年,太原市颁布《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其中关于供热管理、投诉及争议处理等方面规定为:

    第二十二条:居民热用户室温应当保持在18±2℃。非居民热用户的室内温度执行国家规范标准或者由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六条:因供热纠纷或者其他原因需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一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心,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供热温度测量的具体操作规范,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供用热双方均可委托法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对供热温度进行测定。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计量技术机构从事供热温度测量的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供热温度不达标与达标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天数和计费面积退还热用户热费。

    在实际工作中,市城乡管委依据此条例依法对全市供热质量进行监管。主要措施:一是大力开展入室测温工作,提高温度精细化管理水平。从2011年起,我市开展入室测温工作,测温点数量从2011年的1300个增加到目前5840个;测温点主要设在历年来温度不达标、投诉较多小区上,同时兼顾热源首端、末端、楼层高层、低层、房间朝向等实际因素。根据测温情况和天气变化,各热力公司及时调整出水温度和流量,实现供热温度精细化调节,确保达标供热。二是充分利用便民服务平台,畅通市民诉求表达渠道。设立了数字城管二级平台、24小时便民服务电话、群众来访接待室,成立了便民服务小组。以市民对供热的诉求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各类供热问题。如有供热质量问题,责成供热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测温,如确是供热单位原因的,要求供热单位采取有效技术措施给予解决。三是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全市节能建筑量持续增加。为改善供热质量,我市大力推进老旧二次管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仅2015年和2016年两年就完成老旧二次管网改造300余公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00余万平米,使得跑冒滴漏和冷热不均的问题得到大大改善,供热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四是严格工作考评,加强供热工作监管。采暖期结束后市城乡管委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对因相关问题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近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冬季供暖工作,在市各相关部门、各城区政府、各供热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供热运行安全平稳达标。但由于部分二次管网老化严重、非节能建筑热损失大、燃气供热成本高、既有建筑供热方式不一,调节难度大等问题,部分小区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市城乡管委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老旧二次供热管网改造力度,督促各城区加快推进老旧二次管网改造工作,从而保证供热效果。二是科学调度热源,加强运行管理。督促各供热企业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及时协调热电联产企业、热源厂调节一次网流量和出水温度,同时针对已经实施二网改造、节能改造的建筑,重新计算热指标,合理调整供热参数,切实提高供热质量。三是继续强化入室测温工作,进行精细调控。针对部分热源首端、末端、楼层高层、低层、顶户、边户可能存在的冷热不均问题,及时调整流量和温度,确保供热达标。四是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充分发挥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12319)、群众来访接待室(地址:平阳路13号市政培训大厦6层)、便民服务小组(电话:3350259)、“暖心服务进万家”活动(市热力公司发放暖心卡,并在各热力站或小区公开张贴服务卡;服务电话:4158830、4158000)的作用,利用互联网、微信(微信搜索“太原数字城管”,关注太原数字城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一步畅通群众联系渠道,及时受理解决供热问题。五是进一步加强安全应急工作,确保供热安全稳定。要求各供热单位提前研究并制定热源调度方案、应急抢险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各供热企业要认真组织供热前安全培训,安排专人巡检,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各单位应急车辆、人员、设备配置齐全,物资物料储备充足,确保供热安全稳定。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

 
Copyright © 2004 tynews.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太原日报社主办 太原新闻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