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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旦发生爆炸恐怖事件后,普通群众应如何实施自救互救?
答:(1)掩蔽。就近隐蔽或卧倒,护住重要部位;(2)灭火。就近寻找灭火器灭火,火势较大无法灭火时,用随身携带的口罩、手帕或衣角捂住口鼻;若在密闭空间内烟味太呛,可用矿泉水、饮料等润湿布块,防止
因烟雾和毒气引起的窒息;(3)撤离。老人、妇女、儿童尽量“溜边”,防止被挤倒后踩伤;人员拥挤时,要用一只手紧握另一只手手腕,双肘撑开,平放于胸前,微微向前弯腰,形成一定的空间,保证呼吸顺畅,以免窒息晕倒;若被挤倒,应设法让身体靠近墙根或其他支撑物,把身子蜷缩成球状,双手紧扣置于颈后,保护身体的重要部位和器官;(4)抢救。就地取材,进行止血、包扎、固定。
问:哪些人员属应重点防范的“可疑人员”?
答:(1)精神恐慌、言行可疑、伪装镇静者;(2)冒称熟人、假献殷勤者;(3)表现异常、催促检查或态度蛮横、不愿接受检查者;(4)频繁进出隔离区、厕所、公用电话亭,窥视检查现场、客机坪者;(5)着装与其身份明显不符或与季节不合者;(6)规定的安全检查时间已过,匆忙赶到检查现场者;(7)公安部门、安全检查站掌握的嫌疑分子和群众检举的嫌疑分子;(8)已经通报的来自恐怖活动频繁的国家和地区的人员;(9与公安机关通缉的嫌疑人外貌特征相似的人员;(10)与恐怖(犯罪)分子有联系的人员;(11)职业身份不明,所带证件、物品与其身份不符的人员;(12)神态慌张、言行鬼祟、到处流窜、窥探重要目标、行动可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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