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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元钱就可以办理的暂住证,现在不交65块钱办不出来”,租住在昌平区马池口镇百泉庄村的马女士说,从2月份开始集中办理暂住证后,村委会就借机强行“收钱”。
马女士说,本市开始集中办理暂住证后,昌平区马池口镇派出所要求外来人员必须到村里开具证明后才能办理。而马池口镇百泉庄村便
借机“捆绑”收取60元的卫生费,否则不给办理。
3月7日上午,记者在百泉庄村村委会内,看到一张通知中写道:来此开证明的外来人口不仅要交5元钱的手续费,同时还要缴纳一年的卫生费每人60元,否则一律不予开证明。
在马池口镇白浮村外来人口管理处,同样挂着内容大致相同的通知,不同的是,白浮村一年的卫生费为每人120元。
“村委会这样做实是无奈之举。”百泉庄村委会杨主任解释说,在百泉庄村,外来人口是本村人口的两倍,而且大多是附近市场内的商贩,卫生意识差。“村里去年投入卫生整顿方面的费用有20多万,可能够收上来的卫生费不过1万元。”杨主任说,自从2月份村里捆绑收费以来,情况已大有好转,交费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收取卫生费是村民自治的内容,如何收取不在我们管辖范围内。”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市发改委对是否收取卫生费也没有相关规定。对于百泉庄村委会借办暂住证“搭车”收取卫生费的行为,建议村民向暂住证办理机关反映。
昌平区马池口镇派出所承认,是他们要求办暂住证的外来人员到村里开证明或介绍信。“这样是为了证明办证人员是在流动人员与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登了记,在村委会也有备案”,马池口镇派出所值班民警说,这是一种双方管理,“捆绑收费的问题可以跟村里协商,但证明一定要村里开具”。
对此,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表示,农村外来人口办暂住证是否需要村委会出具证明,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村民可以不用通过村委会,直接去派出所办暂住证。派出所只能收取办证的5元工本费,公安机关不允许也不存在多收钱的现象。
记者了解到,此种情况不仅在百泉庄村存在,在昌平区其他乡村以及丰台区等外来人口聚居地均存在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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