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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一男子举债60万,买了大量彩票,最终血本无归。眼看春节要到了,为躲债,他搬石头砸破自己的头,伪造了71万元现金被抢的劫案现场。昨日傍晚,金州警方传来消息,报假案的张某被拘留10天。
1月16日下午1时33分,金州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站前街道南棉路483号楼4单元有一男子被抢走71万元
。站前派出所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男子满头是血,倒卧在该楼楼梯一楼与二楼之间的缓步台上,在他身前有几块碎砖头,看样子其头上的伤是被人用砖头袭击造成的。
民警一边给120打电话,一边询问其当时的情况。见到警察来了,受伤男子张某(内蒙古自治区阿荣镇人,26岁)讲述了被抢经过:“刚才上楼时,楼上下来一男子,趁我不备给了我一砖头,把我砸晕了,醒来时发现随身携带的71万元钱不见了。”120急救车及时赶来,一名民警将其送往医院。
民警立即将案情况汇报给派出所和分局领导。分局刑侦大队重案队民警先到医院向张某了解案情,张某自称是做熟食品批发生意的,事发前曾到银行取13万元钱,又在大连市大菜市收了50多万元货款,总计71万元,用一大黑塑料袋装着,上楼时,遭陌生人抢劫。民警又对张某的家人和周围邻居进行走访,分析认为张某做的生意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流动资金,通过对现场进行的技术勘查,也没发现搏斗痕迹。71万元现金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只用一个黑色塑料袋装着?就算是掩人耳目也不至如此。此案的诸多疑点,令民警感觉蹊跷。
难道张某在说谎?可他的伤是真的。考虑案情特别重大,民警没有排除张某被抢的可能,带着疑问又一次来到医院。面对的质疑,张某将被抢的71万元改成29万,民警又问他:“既然抢钱的人从楼上下来,用砖头击打头部,应该是迎面击打,怎么你的伤却在后脑勺上?”张某忙解释:“那天我都被打糊涂了,抢钱的人是从楼下上来的,我说的从楼上下来的吗?”这突兀的一问,更坚定了民警对张某报假案的怀疑。
1月18日一早,民警来到医院将张某传唤至公安机关,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张某承认了报假案。原来,自2007年初,张某以做生意为由四处借钱,总计借了60余万元,生意没做成几件,看人家买彩票都中了大奖,做起天上掉馅饼的美梦,光买彩票就花了好几十万,也没中彩,欠下了一大笔债。眼瞅快过春节了,亲戚朋友们都找他要钱,拿不出钱的张某便想起了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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