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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交学杂费共约1.5亿元,近百万名城市中小学生享受到了这一政策,约占全省义教阶段学生数的21%。
免除城市义教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国务院决定实施的又一重大举措。
我省免除城市义教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的范围包括:城区(含县级市)义教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城市中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教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企业办学和部门及普通高校举办的义教阶段中小学校学生。另外,我省对享受城市低保的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免除学杂费的标准按照我省“一费制”方案执行,小学每生每年250元,初中每生每年310元,特教学校每生每年310元。这其中包含了基本杂费、取暖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根据省财政厅测算,我省近百万名中小学生可以享受这一政策,免交学杂费约1.5亿元。
我省规定,城市义教阶段中小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赢利性原则,要经过省审定。市、县级政府不得擅自出台有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政策,更不得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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