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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举行的全市预防交通事故联席会上,交警部门通报了今年1月至7月份全市的交通事故情况。从总体上看,我市事故情况基本平稳但形势严峻,而在有人员死亡的事故中,行人和骑车人所占比重超过一半的情况引人关注。
两升两降
1月至7月份,全市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13460起。
其中,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833起,占总起数的6.19%;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12627起,占总起数的93.81%。这些事故共造成141人死亡、101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99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减少159起,下降16.03%,受伤人数减少215人,下降17.48%,但死亡人数增加20人,上升16.53%,直接财产损失增加16万元,上升5.79%。
严重事故
去年,我市未发生一起死亡3人或3人以上的事故,但今年在前7个月中已经发生了两起。
4月8日8时50分,杏花岭区中涧河乡驾驶人郝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带挂车,由东向西行至104省道31KM+900M弯道时,因制动失效与相向行驶的孙某驾驶的警车相撞,造成孙某及警车乘车人张某、马某3人当场死亡,乘车人范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4月30日18时48分,尖草坪区驾驶人赵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越野车,行至呼延村———
马头水村的乡村公路中段时驶出路外,坠入路边沟壑中,赵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同车的刘某、马某二人当场死亡,另外两名乘员受伤。
三大杀手
机动车违法行驶依然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共发生一般以上事故776起,造成129人死亡、953人受伤,三项指数分别占全市事故总数的90%以上。其中,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其他影响安全行为3项违法行为最为突出,共引发一般以上事故476起,造成70人死亡、568人受伤,三项指数分别占全市事故总数的57%强、约50%和约56%。
车辆类型
私家车、一般货运车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大户”,共发生一般以上事故619起,造成113人死亡、754人受伤,三项指数分别占全市事故总数的74%强、80%强和74%强。
值得注意的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1月至7月份,与摩托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共发生133起,造成20人死亡、170人受伤;三项指数分别占全市同类事故的15.97%、14.18%和16.75%。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共发生75起,造成8人死亡、87人受伤;三项指数分别占全市同类事故的9%、5.67%和8.57%。
时段驾龄
从事故发生时间分析,18时至23时为事故高发时段,共发生211起,造成54人死亡、241人受伤,三项数字分别占全市同类事故的25.33%、38.30%和23.74%。三年以下驾龄的驾驶员共发生交通事故217起,造成34人死亡、289人受伤,三项数字分别占全市同类事故总数的26.05%、24.11%和28.47%。
横穿马路危险
1月至7月份,与步行有关的死亡人数为48人,占全市事故死亡总人数的34.04%。与自行车有关的死亡人数为23人,占全市事故死亡总人数的16.31%。上述两项的死亡人数占到全市事故死亡总人数的一半还多,这些死亡人员多数为横过道路时遭遇不测。
另据法医尸检,18名驾车死亡者及10名乘车死亡者,当时均未系安全带,死亡原因多为胸腹部碰撞死亡;7名驾驶摩托车死亡者均未戴头盔,死亡原因绝大部分为头部碰撞、倒地颅脑损伤致死。
逃逸侦破
1月至7月份,全市共发生逃逸事故34起,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的4.08%。其中,死亡逃逸事故21起,一般逃逸事故13起,共侦破死亡逃逸事故17起,一般逃逸事故8起,侦破遗留案件7起,死亡逃逸事故侦破率为80.95%,一般逃逸事故侦破率为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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