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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省审计厅日前再次组织省、市、县(区)三级审计机关对各级民政、红十字会、慈善会、基金会等相关部门、单位救灾资金物资的安排、接收、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将截至7月18日全省救灾款物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布,未发现延压拨付、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损失浪费等问题。
救灾款物已支出一半多
截至2008年7月18日,全省安排、接收救灾款物合计169141.5万元,其中:救灾资金161231.42万元
(财政性资金58045.55万元,捐赠资金103185.87万元),物资折价7910.08万元。全省救灾款物支出合计86744.68万元,其中:救灾资金79168.75万元
(财政性资金41181.35万元,捐赠资金37987.4万元),物资折价7575.93万元。
四川省茂县为我省的对口支援县,截至2008年7月18日,我省已向该县财政局拨付社会捐赠资金1000万元。
“特殊党费”公开透明
截至2008年7月18日,经审计的省委组织部及省直工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工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组织部、省国防科工委组织部、11个市、119个县(区)组织部门,共接收148.25万名共产党员缴纳的“特殊党费”47367.57万元,上缴中央组织部“特殊党费”46023.18万元。结存于我省的“特殊党费”1344.39万元。
经审计,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特殊党费”的违法违规问题。
上次审计发现的个别部门单位发生在抗震救灾工作初期的对少量救灾款物未及时记账,少量物资价格不明或没有折价,接受捐赠方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的回执、收据等问题,审计机关提出后,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已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目前问题已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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