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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档案:郭立新,女,38岁,中共党员,现任市中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从事审判工作16年来,她凭着忠于法律的信念、突出的业务能力和优良的个人品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被评为市中院“优秀审判长”。今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荣膺“太原市
第五届十大女杰”称号。
从助审员、审判员、审判长至副庭长,郭立新一步一个台阶走到今天。虽然职位不断改变,但不变的是她忠于法律的信念,一直追求的是把握好事业与家庭的天平。刚刚荣获“太原市第五届十大女杰”的郭立新,面对记者的采访,显得从容淡然。
她用一颗公心守护着法律的天平不倾斜——
“每件经手的案子,我都要把它都办成铁案!”
郭立新是市中院刑事审判庭仅有的一名女法官。从1992年大学毕业分配到市中院民二庭工作开始,她审理一审、二审案件1300余件,减刑、假释案件5000多件,办案数始终名列刑事法庭前茅,没有一件裁判不公,没有一宗群众投诉。
她常跟身边的人说:“我们可以得罪人,但绝不能得罪法律!必须确保每件案子都办成铁案!”
近年来,她先后审理了震惊全国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女法官被杀案;近年来我省犯罪级别最高的省乡镇管理局局长啜文夫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全国第一起“假军校诈骗案”;震惊全国金融系统的“7·28”系列金融票据诈骗案;中纪委督办的山西焦煤公司总经理范萍受贿案;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孟来贵受贿案……这一桩桩,一件件,经她审理后,都办成了“铁案”。
在审理欧奇卫等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时,面对150余册案卷资料,郭立新没有丝毫畏难情绪。为了了解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手段,她花了大量时间研究会计、税务的专业知识,并与同事们一起潜心研究案情,仅阅卷笔录就有十几万字。案件上诉后,省高院维持原判。
她用一颗爱心把握好家庭与事业的天平不倾斜——
“对老人的孝敬不能等,要随时关心他们!”
在生活中,她更是一名贤惠能干的好妻子、好母亲、好儿媳。结婚十多年,她始终和年迈的公婆生活在一起,由于丈夫生意忙,她担起了家庭的重担,从未因工作原因和公婆产生矛盾,妯娌关系也非常融洽。
公婆病了,别人怎么劝也不去医院,而郭立新三言两语就将老人“哄”进了医院。老人住院期间,她穿梭于法院、医院之间;老人病好后,她又利用下班时间走进商场和药店,给老人买补品、带老人去体检……
市中院很多人说起郭立新,都交口称赞她把握好了事业与家庭的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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