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出公告,向社会公开招标起草《太原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建议稿)》,引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据了解,这也是我市在全省范围内首次采取向社会招标的方式起草法规草案。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建荣,请他就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的阐述。
&
nbsp; 太原日报记者:市人大常委会为何要以招标的形式来立法呢?
傅建荣:法律最重要的是公正,以往法律法规起草基本上是单一渠道,都由政府部门来起草。由政府部门起草有其优势,比如政府部门了解工作实际情况。但有时也有弊端,如当改革进入深层次的时候,会出现一些过分强调部门利益而与民争利的问题。后来,我们在网上看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等都曾以招标或委托的形式起草法规,还有青岛是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草,我们便有了这样的想法。其实,我们多年来一直坚持一个观点,就是法律最终是要让大家执行的嘛,让大家来参与制定,既是普法的过程,也是宣传的过程,这可以最大限度地体现群众的愿望,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
这次我们采用招标的形式,而没有采用委托,就是希望立法过程更加透明、更加公开。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首次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按照法定的立法程序,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这对我们搞好招标立法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太原日报记者:招标立法有什么意义呢?
傅建荣:首先,招标立法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其次,能更多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不断扩大参与度,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步伐。第三就是有利于提高法律法规的质量,使法律法规更加科学、公正。
太原日报记者:为什么要首先选择《太原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建议稿)》进行招标呢?
傅建荣:文化产业是朝阳产业,其发展潜力十分巨大。山西、太原又有发展文化产业的独特优势。孟学农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他最近也讲了一句话:文化是越挖越多。山西和太原文化底蕴非常深厚,文化产业的发展应该大有作为,但这方面我们显然还有差距。我们希望通过制定这样一部地方法规,来促进太原的文化产业发展。另外,文化产业在国外,特别是美国、日本、西欧、韩国,都已经成为支柱产业了,美国都占到GDP的15至20%了,它们成功的最根本一点就是立法保障。同时,文化产业立法是各界都瞩目的,关注的人很多。目前全国人大还没有立法,文化部可能正着手进行调研。地方上,只有深圳搞过一个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现在已通过二审了。
总之,我们制定这样一部地方法规,目的有三个:一是体现党的主张,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及省、市第九次党代会都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二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利益;三是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
太原日报记者:招标工作大致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傅建荣:现在除了公开发布公告以外,我们还向社会有关方面发了函。当然其他社会组织、公民个人都可以参与进来,市文广局作为文化产业的管理部门,也要参加起草、论证。以往都是由政府部门起草一份,这次我们计划是选取两份,如果条件合适的话,还要政府部门再起草一份,形成多种方案,择优选取,或是将各种方案中的优点汇总。招标结束后,我们还要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评标委员会还会聘请专家论证等。如果顺利的话,大概今年8月份进行一审,年底进行二审,随后再报请省人大批准。
太原日报记者: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还有那些立法计划呢?
傅建荣:除了《太原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列入我市今年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还有《太原市公园条例》、《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太原市推进绿色转型条例》、《太原市旅游管理条例(修改)》、《太原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修改)》。此外,我们还有一些立法调研项目,如《太原市物业管理条例》、《太原市限制养犬的规定(修改)》、《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改)》等。
在立法过程中,我们除了不断创新以外,还要十分注重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采取多种形式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要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要建立顺畅的表达渠道,使各方面利益主体都能够表达利益诉求,以促进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