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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一片非城非村的街巷里。窄窄的街上,有居民楼,有农家院。城市居民享受着城市带来的便利,有自来水、煤气、集中供热;一墙之隔的村民住宅只能打自备井、用煤气罐、烧土锅炉;尽管只有一街之隔,甚至已经融为一体,由于生活方式截然不同,市民和村民几乎没有往来……
市民和村民,城市和乡村,
几十年来,城乡二元结构的管理制度将原本生活在一样的土地、一样的居民分隔开来。多少年来,农村的人才资源不断地输送到城市;由于投资环境更具吸引力,大量资金也逐渐涌入城市,而支撑城市快速发展的,还有必不可少的廉价劳动力、廉价农产品;大量的矿产品从农村运到城市,变成了钢铁、水泥、楼房,变成了更加精致的工业产品……可以说,广大农村不断输入的新鲜血液,成为城市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随着城乡差别的不断扩大,城市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备,而农村基础设施与城市的差距逐渐拉大,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不仅限制了农村的发展,也制约了城市化更深入地推进。城市人口增加了,就需要不断扩大规模。于是,城中村出现了,并成了规划的“盲区”,村民乱搭乱建,甚至侵占耕地建小产权房私自出售……
可喜的是,《城乡规划法》实现了规划的城乡“全覆盖”,开启了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新时代。可以说,《城乡规划法》的实施为城市化提供了新的动力,为广大农村的健康稳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福音。当然,最终受益的,不仅仅是农村,而是城市乡村所有土地,以及生活在这方土地上的人们。
一样的土地,应有一样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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