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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自“推进国企破产案”去年被列为太原市政法系统创新课题后,当年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终结破产案12件,安置破产企业职工4万余人。昨日,太原市政法委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太原市今年又审理了太原玻璃厂等10户破产案,预计全年将再安置破产企业员工1.3万余人。
太原市作为老工业城市,
国有企业集中,国有经济总量占到全市经济总量的80%以上,但太原市国企改革的严重滞后制约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去年,“推进国企破产案”被列为2006年太原市政法系统八项创新课题之一,目前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06年,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5件,已审理终结12件,安置破产企业职工4万余人,无一人因安置问题上访告状。今年市中院又相继审理了太原玻璃瓶厂、山西针织厂、太原铜业公司、三晋铝业公司、汾西机器厂、太原磷肥厂、中国汽车工业销售总公司山西公司7户政策性破产案及山西机器制造公司计划外破产案等10案,正在安置或将要安置破产企业职工13704人。
另据介绍,今明两年,省城一大批国企破产案将集中办理。目前,省属国有企业破产项目136家。其中,省国资委监管的企业42家,负债额73亿元,涉及职工3万余人;省政府各部委办的企业94家,负债额66亿多元,涉及职工3800余人。这些项目90%计划在今、明两年起诉到法院,太原市确定的148家市属国有企业也要完成改制破产任务,市属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10家,国务院今年已批复9家企业,太原灯泡厂、太原变压器厂等8家企业将于近日先后进入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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