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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不散--有情相约,浪漫愉悦,此话世人皆晓。
不散不见--无奈分手,凄楚离别,此说鲜为人知。
四字组合,两者仅一序之倒,个中滋味却大相径庭。
“相爱简单,相处太难,不是你的,就别再勉强……”多少夫妻在这种无奈的喟叹中,从“不见不散”走向“不散不见”,从此分道扬镳,各奔东
西。
爱情没有“保质期”,婚姻没有“终生险”。甜美的爱情,也许能历经沧桑,抵达浪漫的彼岸,却往往在穿越婚姻的琐碎时“搁浅”、“抛锚”。当爱的潮水悄然退去,当情的舟船无法靠岸,曾经同床共枕、朝夕相处的夫妻,从两情相悦到相看两厌,不得不以离异的方式来为这段婚姻画上一个遗憾的句号时,如果能够彼此平和、真诚地道一声珍重,那是再好不过了。
如若不能,我们是否可以在心里留一分情义给自己,也留一分感念于对方?能否不在分手时,让人性的狭隘、自私、贪婪凸然尽显,暴露无遗,让对方在心里发出嗤之以鼻――“不散不见”的冷笑呢?这,是一种姿态,一种境界,大部分男人可以做到,不少女人也可以做到,有的女人甚至可以做得让很多男人相形见绌,自惭形秽。
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很多家庭解体时,为财产分割闹得不可开交的往往是女人。理由不外乎是:“我跟了你这么多年,你得赔偿我损失!”持这种心态的女人,无非是把婚姻视为一场交易,而自己的以身相许,则是这场人生交易中的一次“给付”。有给付,就得有回报,如果不能换取“长相守”,那么就得折合成“钱相抵”。
依我之愚见,这种清算,这种纠缠,很无味,很没劲,很丢人,也很累人。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想想这句古话,还有什么想不开,看不开,放不开呢?那个曾经答应要爱你一生、陪伴你一生的男人,背弃了他当初的承诺,如果他有情有义,或心怀愧疚,而你又不能自食其力,他就不会被动到让你来发出声讨,开口索要财产,他甚至可以空手离去,把所有的家产都让给你,以换取自己内心的平衡;如果他薄情寡义,或被你伤透,而你又不至于缺吃少穿,他也不会被动到让你去摸清底细,进行财产取证,他或许早已蓄谋在先,把所有的动产、不动产都进行了转移,让你枉费心机,瞎子点灯,竹篮打水一场空。
当然,如果是夫妻携手打拼,或典型的“男主外、女主内”,共同创造、积累的财富,甚至是相反的“女主外、男主内”,女人是支撑家庭经济的“一把手”,那就另当别论了。但如果你们的家庭财务收支实行的是“AA制”,而你对丈夫的公司或事业根本就没有实质性的贡献和帮助,他手上的财富积累根本就没浸入你的心血和汗水,甚至你连起码的贤妻良母、相夫教子的义务都没尽到,除了法律上“夫妻共同财产”的硬性界定,你不妨也在良心上扪心自问一下,到底有没有资格去理直气壮地“平分秋色”?我想,如果我们在心里有了这份“自知之明”,也就不至于对财产分割那么在意、那么较劲,那么执着地“不达目的不罢休”了。记得陈琳有一首歌,《爱就爱了》,有几句歌词很值得我们细细琢磨――
算了吧,他装傻任你大声骂
别把自己弄得像笑话
死了心也能全部都归零
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你是你他是他
何必说狠话何必要挣扎
别再计算代价爱了就爱了
若失去感觉算了就算了
结果别去管他爱了就爱了
别再自我惩罚做了就做了
--女人,往往最容易把自己弄得像个怨妇、像个笑话时,就是在遭遇爱情、婚姻乃至婚变之时。如果说,女人为爱而疯狂,为情而痴傻都情有可原的话,那么如果再为情已逝、爱已尽的婚变而失去理性与自尊,反目成仇,纠缠不休,最终落得个两败俱伤,甚至玉石具焚,或人财两空,则无疑都是把自己当个笑话素材在自我糟践。
从某种意义来说,婚姻是一袭缘分,也是一场赌注。婚姻中的女人,遇到第一种男人,是你的幸运;遇到第二种男人,也是你的造化。如果我们不幸遇到了第二种男人,在结束这场注定不能幸福、持久的婚姻时,最明智的选择就是为自己的精神“止损”,他无情,咱有义,咱也不是谁的附属品,咱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尊严,尽量别为了这场本来就让你感到很乏味、很疲惫、很无助的婚姻,为了一点残存的财产纠纷,把自己弄得更加筋疲力尽,贻笑大方。
曾经有一位同性朋友,几年前就发现丈夫有不轨行为,并染上了性病,曾几次邀亲友同往、深夜跟踪至KTV包房,并抓到了“现行”,后又冒出个婚外生子的妈妈上门讨要孩子的抚养费。将心比心,不难想象她心里有多难受,多恶心,亲朋好友都劝她离了算了。吵归吵,闹归闹,哭归哭,打归打,骂归骂,却又几度“重归于好”。她并非相信丈夫这个“老毛病”能改好,而是因为财产问题相持不下,一拖再拖。其间,丈夫有钱有车,又有实权,根本很少回家。她也广交朋友,做点生意,哪方面都没让自己“闲着”。
当她愤愤不平地前来咨询我,如何分得更多财产时,我为了让她早点从财产纠葛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便直言不讳地劝导她:“虽说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他的财产,也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你平心而论,他开公司也好,办企业也好,你帮了他多少?你有几分功劳?听说他偶尔回家吃顿饭,你还要跑到餐馆里去端菜回来吃,这种家,哪个男人愿意回来?他出轨,是他人品有问题,但你也有不可推托的责任。既然感情都已经破裂,不可能再和好,他能把这么大套房子留给你,而且你也从他手上拿了五六万做生意,你又不愁吃,不愁穿,还争那财产干什么?你俩不像别人,又不存在孩子的监护、抚养问题,不如早点了断,早点解脱”。
没想到,我的这番归劝竟让她大失所望。她很委屈地向一位长辈抱怨、诉苦,说我太辜负她的信任了,本来想让我这个见多识广的大姐帮她出出主意,没想到我到关键时候,还帮男人说话。我听后,无语,一笑,也不想再跟她作任何解释。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我相信,她最终会明白我的良苦用心。
果不其然,她托关系,请律师、找证人,走南闯北去取证,诉讼费、差旅费、招待费花了少说一两万,结果是,丈夫以前所有的财产(包括小轿车)都已不在自己名下,反倒“欠下了债务”!残酷的“事实”面前,律师、法官爱莫能助,她也只能哑口无言。
折腾够了,终于离了,想要的分文未要到,反而劳命伤财,倒贴一把,赔了夫人又折兵,悔之晚矣,何苦来哉?
有句话说的好:“人之所以不快乐,不是因为得到的太少,而是因为计较的太多。”作为一名新时代女性,当夫妻分手时,我们非得在财产上不依不饶、兴师动众地去讨个“公道”么?如同村妇上访、泼妇告状一般,撕破脸皮、费尽周折讨来的这份财产“公道”,真的会有“公道”的感觉,真的会有尊严的抚慰么?在财产的处分和拥有上,也许会有。可如此这般地辛苦讨来,我们在得到的同时,也是失去--得到了或数量可观或微不足道的金钱,维护了“均等分割”的权利,满足了弱者不弱的心理,但却失去了现代女性自尊自爱的形象,失去了“质本洁来还洁去”的优雅与美好,抑或也为自己未来的日子种下了后悔的阴影……
亲爱的姐妹们,请容我弱弱地问一句:夫妻分手时,女人能否高姿态?能否不让“中国式离婚”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成为我们婚姻谢幕前的“压台戏”呢?
最后,再次把那首刘雁和欧阳勇征男女对唱的禅语歌《别把自己放得太遥远》送给大家,有人称其为一首让你寻回内心自我的歌(去年我就找了一个制作非常精美的flash发在博客了),希望朋友们都能如歌中所劝:别把自己放得太遥远,别让简单的事太费解,很多事不值得总放在心间……别想得太多,看开一点,简单一点,洒脱一点,快乐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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