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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诉人:新桐女 38岁
采访人:记者端子
采访时间:2006年8月31日
17年前的“闪婚”
“闪婚”是个时尚词,是当下的流行,而17年前我嫁给他时,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闪婚”。
我们从认识到结婚不过几个月,他又一直在部队,我们真正相处的时间加在一起不会超过20天。他是我家人相中的,因为家境还不错,人又比较老实。尽管我对他非常不满意,但作为家里唯一的女孩,又对3个当兵的哥哥有着一份天生的崇拜之情,我似乎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我只不过是个农村出来的高中毕业生,在县里的银行当一个临时代办员,似乎也没有更多的资本去挑剔什么了。
1989年5月1日,从未谈过恋爱的我成了他的新娘,先结婚后恋爱也是一种爱情模式,很多人在这种模式下过得也蛮幸福,我想我也会。但事实是,他让我非常失望。他从来未曾也不愿意为家里操心,结婚后,他就返回部队。1991年女儿出生后,我只能让我妈帮我带孩子,作为代办员,我的工资低得可怜,房租占去了大半,加上3个人的吃喝用度,常常捉襟见肘,我记得最苦时,我们连饭都吃不上。不得已,我妈把女儿的一个小银手镯卖了50元钱,才熬到我发工资的日子。1994年,他转业了,但不知为何,前两年不发工资。一家老老小小仍要靠我一个人来撑,日子更加紧张。
这些我都可以忍受,农村出来的孩子通常比较能吃苦,日子苦虽苦,毕竟是在一天天往前奔。让我难过的是他的冷漠。每个女人都想要一种小鸟依人的感觉,可他不会让我依靠。我无数次揽镜,自忖绝不是个丑陋的女人,可他却从未带我出去过,哪怕我主动提出,他也会用一句“男人们在一起吃饭,你掺和个啥”来应付我,可很多时候,他明明在电话里兴奋地说某某的爱人、孩子都来了,为什么别人可以带着老婆孩子去,我却只能在家等他?每当有同事在我面前喜滋滋地说丈夫带她去参加聚会,我都羡慕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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