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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索财,男青年绑架幼师女学生,勒索不成制造“枯井女尸案”;为抢车,年少轻狂的孔得怀与同伙将“的哥”活活捅死;为掩恶行,“敲头”劫匪成光艮和周华文不惜杀人灭口……昨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赵秀生、孔得怀、成光艮和周华文等4人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4年11月,太原市迎泽区郝庄乡王家峰村村民赵秀生网上聊天时,结识了太原市幼师女学生杨某。2005年10月,赵秀生预谋绑架、杀害网友杨某,并把想法告诉了女友明敏(已判刑)。当月底,赵秀生骗走杨某两张银行卡,以作索财之用。同年11月13日下午,赵秀生借来一辆面包车,伙同女友买来绳子、手套等作案工具,开车把杨某拉到柴村一带,用绳子勒死,抢得现金30元。随后,赵秀生向杨某家人勒索20万元,指使女友发短信威胁杨某家人。当晚7时许,赵秀生把杨某的衣服脱光、头发点燃,抛尸至皇后园良种场水井内。2006年6月7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赵秀生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并杀害杨某,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判处其死刑。
今年23岁的孔得怀,是我省洪洞县人。2005年8月8日,孔得怀与同乡李佳佳、王苏龙经预谋到太原市抢劫汽车。当晚11时许,孔得怀等人拦乘张某驾驶的出租车后,李佳佳从背后搂住张某,朝其颈部、背部连捅数刀。张某欲下车逃生,被王苏龙挡回,孔得怀从李佳佳手中夺过刀子,朝张某前胸连捅数刀,致张某当场死亡。李佳佳回家后,把抢劫杀人之事告知母亲张玉平,张玉平洗掉儿子衣服上的血渍,藏匿了凶器。去年6月30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孔得怀死刑,其同伙李佳佳、王苏龙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3年。李佳佳的母亲张玉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成光艮出生于1980年,系河北省定州市人,早年因为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绰号“周三”的周华文,1977年出生于山西省五台县,1997年因为抢劫罪被判入狱8年。2004年4月,出狱不久的周华文、成光艮便勾结起来,以他们的暂住地后北屯村为据点,先后在太原、古交、榆次等地流窜抢劫。他们的侵害目标主要是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女性,一般是先用擀面杖或斧头击打受害人头部,再抢劫钱财。就在周华文等人四处疯狂作案的间隙,周华文与老乡张某谈起恋爱。2005年5月的一日,张某得知周华文等人的底细,便提出分手,被拒绝后,她声称要检举他们。6月2日上午11时许,周华文和成光艮谎称送张某回老家,将其骗到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东山一带307国道附近。在逼迫张某自杀未果后,两人用挎包带将张勒晕后用刀将其捅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周华文、成光艮两人目无国法,以暴力手段劫去他人财物并致人重伤,又为掩盖犯罪事实而杀人灭口,致张某死亡,2人均系累犯,且杀人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判处2人死刑,并处周华文罚金2万元。
接到一审判决后,赵秀生、孔得怀、成光艮和周华文3案4人均不服提出了上诉,后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了4人的上诉,维持了原判。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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