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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身体、心理的成长都源自父母,如果父母强烈地需要孩子,那么孩子是很少会拒绝父母的。
师生恋常是亲子恋的替代品
师生关系的性质,与亲子关系是非常像的。老师和父母一样,主要是爱的传递者,他们的任务都是帮助孩子成长。好的老师和好的父母一样,会和自己的学生
建立起密切而深厚的关系。
并且,优秀的异性老师,一定会唤起很多孩子的爱恋。这是因为好的老师特别像父母,结果令孩子对父母的“初恋”转移到了老师身上。学生对老师的这种爱恋一旦产生,老师想与自己的学生谈恋爱,是非常容易得手的。
譬如,面对一个热情而且业务能力优秀的老师,很多男孩子会对她产生类似的情感。这时,她想与某个男孩发展恋爱关系,是很容易成功的,其概率绝对比她在社会上找年龄相当的恋人更容易。这个道理一样适用于男老师和女学生。
这并非是她或他的特殊魅力,而是老师的特殊身份所决定的。
心理医生也是一个特殊职业,好的心理医生,几乎必然会让自己的异性来访者“爱”上。假若好的心理医生想和自己的来访者谈恋爱,会特别容易成功,比师生恋还要容易得多。这也不是因为心理医生有魅力,而是因为好的心理医生一定要和来访者建立起非常值得信任、非常好的关系。
但是,心理医生不能和来访者谈恋爱,因为这违反职业道德。
这种职业道德,并非是简单的禁忌,而是有很深的道理,即,假若心理医生和自己的来访者谈恋爱,那么来访者的成长就会停滞。这种情形,和父母不能和自己的孩子谈恋爱是同一个道理。
心理医生和父母一样,其职业功能就是促进来访者的个人成长,然后将其推到更广阔的天地里,令其独立成长。
老师的职业功能也是同样一个道理。一个真正的好老师或许没有像心理医生一样明白自己的职业道德是怎么一回事,但他会从本能上懂得,他不能和自己的学生谈恋爱,因为那会阻碍学生的成长。
并且,我所了解的很多故事表明,师生恋常常是亲子恋不能满足的一个替代品。
例如,一个女孩自幼父母离异,她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很宠她,而她也很爱父亲。后来,她考上大学。一个周末,她回到家里,父亲喝醉了酒,突然对她有性骚扰举动,这令她大受刺激,哭着跑回了学校。父亲酒醒后,后悔莫及,去学校跪着边打自己耳光,边求女儿原谅。女儿原谅了父亲,但她很快与高中的一个男老师取得联系,两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并有了性关系。
这个男老师,和女孩的父亲年龄相仿,而女孩后来也承认,他和父亲的相貌都有相似之处。
显然,这个老师,其实就是这个父亲的一个替代品。看起来,女孩极其反感父亲的性骚扰,但她内心中其实很渴望,但这违反了一切的社会规则,她不能这么做。于是,她选择了一个相对来讲比较能被社会接受的师生恋。
还有一个女子,她的第一个恋人是高中的男老师,这个老师大她28岁。后来,他们分手,她的老公也是大她28岁。再后来,她又发生了婚外恋,婚外恋的情人也是大她28岁。诡异的是,她的父亲也大她28岁。显然,她也是渴望与父亲相恋,但她不能这么做,于是把这种情感转移到另三个和父亲同样年龄的男子身上。
如果细致地去看师生恋的关系模式,我们会发现,学生会很清楚地将自己爱上的异性老师当作了爸爸或妈妈。
如果一个恋爱关系是严重失衡的,那么力量弱小的一方会很容易受伤。一些专家因而建议说,最须警惕的不是孩子与同龄人谈恋爱,而是孩子和比自己大很多的人谈恋爱,因为前者可以视为一种学习,而后者则很容易给孩子带来创伤。
不得与孩子有性关系,这是一个社会禁忌;不得与来访者有性关系,这是心理医生的一个职业禁忌。
那么,不得与学生有性关系,是不是也当明确成为一个禁忌?譬如,我们是否当明确立法,禁止老师和学生有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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