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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我市去年有222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其中涉及10名县(处)级干部。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93万元。
过去一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和开展执法监察,查办各类违纪案件253件,共处分222人。其中:县(处)级10
人,乡科级76人,一般干部51人,其他人员85人;党纪处分121人,政纪处分122人,刑事处理54人,组织处理37人。其中,留党察看17人,开除党籍17人,行政撤职14人,行政开除两人。
查处案件中,涉及违法占地,环境污染,药品、医疗、建筑工程等方面,存在商业贿赂,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私挖滥采,涉农违纪,安全生产监管失职渎职,以及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如在政风行风建设突查暗访中,有18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较大的有龙湖易居案、金海岸赌博案等,查处对象涉及到县(处)级干部等。通过案件查处,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治理和纠正,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此外,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礼品实行登记上缴处置,共接受上缴贵重物品13件(套)、银行储蓄卡28张。同时,我市廉政账户59481去年以来收到上缴款14笔,共计70余万元,上缴笔数和金额均超过往年。
市纪委领导表示,新的一年,我市将更加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法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置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案件。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继续纠正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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