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8日,国家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招聘信息须标明薪酬,禁止写“月薪面议”。那么,省城人才招聘市场这方面现状如何?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市场调查:“工资面议”占八成
前日,在省
人才市场举办的人力资源供需见面会上,记者有意识查看相关标示,发现100余家招聘单位,有近80家单位写的是“薪资面议”、“公司待遇优厚,保底加提成”、“工资面议,合则约见,谢绝来访来电”等。对福利待遇问题,大多避而不谈。
正在找工作的王华说,半个多月的时间,他已经到过十几家单位应聘,在谈到工资待遇的时候,对方都给出“工资面议”的答复。
“工资面议”到底怎么议?记者决定与王华一起寻找答案。“请问月薪面议是什么意思?”一销售型企业的招聘人员回答:“月薪面议就是根据你到单位后的表现,双方再商谈,你要1000元、2000元都可以谈。”记者询问月薪是否有个标准,对方称
“没有,工资的高低要看你的工作能力。”
人才市场工作人员说,像这种“工资面议”的招聘方式已经成为用人单位的惯例,在以往的招聘会上,这样的现象很普通。有的单位自恃名气大,采取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合则约见”;有的认为可挑选的求职者很多,多次面试后,得到的答复依然是“等等再说。”
招聘单位:薪酬成了秘密
记者随机采访了10家标明
“月薪面议”的招聘单位。两家明确表示,按照职位的工作量与工作难度,有一个基本的工资标准,在此基础上有一定浮动。另外8家招聘单位则表示,最终的工资是根据所在职位及求职者的能力,双方商议确定。
记者调查,招聘企业打出“月薪面议”的理由是:求职者能力差距较大,在不知道人才能力高低的情况下,撇开月薪,先谈能力,可以堵住那些逐利型人才的漫天要价,避免讨价还价时的尴尬;不标明薪酬待遇,可以防止同行间的人才争夺。比如一家企业如果标明“出纳,月薪1200元”,其他企业就会开出“月薪1500元”的招聘条件,所以在他们看来,“薪酬成了商业机密。”。而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更直接:“对于一开始就计较待遇、重视工资的求职者,不管其能力大小,我们一般都不会接受。”
还有一个不愿说出的实情是,部分用人单位的招聘人员都是“来收收资料”的二传手,对岗位要求、薪资报酬、工作条件说不清楚,当然就采取“工资面议”的办法。
对于将要推行的禁止“月薪面议”等规定,大部分用人单位不作明确表态,有的表示“到时再说。”
应聘者:喜欢“透明招聘”
与多数用人单位的做法相反,本省一家通信企业的“透明招聘”简章吸引了众多求职者。招聘简章中,对员工的衣、食、住、行、工资、社保等福利待遇作了详尽的介绍:一年提供三套工作服;免费提供午餐,晚上加班免费提供宵夜;免费提供住宿;每月补助100元交通费、100元电话费;市场部经理月薪2000元加提成,业务主管月薪1000元加提成,业务员月薪600元加提成,办公室文员800元加奖金。仅半天的时间,就有100多人报名应聘。
王华同学说:“求职者处于弱势地位,虽然非常关心福利待遇问题,可又不敢详细询问。这家公司主动列出来,我们就没疑问了。”该公司的招聘负责人告诉记者,将福利待遇详列出来,主要是为了提高招聘成功率。
听说国家将禁止用人单位
“月薪面议”,接受采访的20多位求职者都特别高兴。他们说:“我们不喜欢月薪面议。月薪要实打实的,我觉得划算就干,不划算就不干。”王华还说,招工时不说清楚具体的工资,心里总不踏实,如果上岗后用人单位硬说不满意,是不是很低的工资也拿不到?
山西财经大学财会学院的张教授认为,企业招聘缺乏透明度,就不能把自己的形象全面地、实事求是地展示给求职者,让求职者缺乏最基本的安全感。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如果落实到位,从长远看对供需双方都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