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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继百家欠债单位首次被公示后,昨天,市中级法院联动执行决定发布第二次公示,对第一次公示的欠债单位中,有履行和部分履行能力的30案涉及的38个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进行二次公示,同时下达“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住豪华住宅、乘坐高档车辆和出国离境。
第二次公示
7月9日,市中级法院向社会公布了100家恶意拖欠债务的单位名单后,其中大部分仍然没有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对此,市中级法院决定再次公示其中的30案中涉及的欠债单位,限其在第二次公示起7日内与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联系,主动履行义务,否则将对被执行人采取协助执行措施。
七部门联动
在第二次公示起7日内,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向7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工商部门停止给其办理变更所持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手续和注册新公司和分公司的手续;
金融部门停止给其办理借款、融资手续;
土地、房产部门停止给其办理预售房许可证、房产登记、过户、抵押等手续,停止给其办理参加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停止给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转移、变更、抵押等有关审批手续;
公安交警部门停止给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公安出入境部门限定其法定代表人出国、出境;
城建、规划部门停止给其办理规划项目的审批手续(或、和)建筑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发改委停止给其办理投资、承接、承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限制高消费
同时,市中级法院《限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高消费的执行办法
(试行)》中规定,限制其法定代表人进行高档消费。
限制高消费的范围包括:限制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租赁高档、豪华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地办公,在企业或住地进行高档装修;限制其在消费场所高消费,居住豪华住宅和乘坐高档轿车;限制其以考察、投资、经营、旅游等名义出国离境,对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要予以拘留。
同时,市中级法院将向全社会进行悬赏执行,悬赏举报被执行人隐藏财产、隐匿逃债规避法律的违法行为。
又讯
昨天,记者在联动执行机制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市中院启动联动执行机制,首次公示100家恶意拖欠债务的单位后,1/3的案件有了“动静”,已执行标的近3000万元。
7月9日,市中级法院向社会曝光了100家恶意拖欠债务的单位名单,涉案金额达7.56亿余元。截至昨天,在这100件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表示同意履行法院判决的有3%;被执行人主动找法院联系的有15%;被执行人主动和申请执行人协商,要求和解的有7%;被执行人主动找法院反映企业正在改制等情况,请求暂缓执行的有5%;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或无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有30%。目前已执结案件4件、部分执结案件6件,进入评估、拍卖程序的14件,涉及企业破产、改制暂缓执行的10件,执行标的近3000万元,但大部分恶意拖欠债务的单位仍然没有主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重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法律的尊严。
在联动执行中,法院工作人员顶着各种压力进行工作。第一次公示100家恶意拖欠债务的单位名单后,有人公然向法律叫板,把恐吓信寄到法院,恐吓法院工作人员。目前,警方已着手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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