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昨日,我省政府部门涉农收费免除项目向社会公示,7部门的10多项涉农收费不能再收。
根据公示,免收的涉农行政事业收费具体有:水利部门的涉及农村中农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的水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国土资源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老龄委的“老年人优待证”工本费;工商部门对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农民收取的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工商同时需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交通部门对从事运输的农用三轮车和农用拖拉机免收公路运输管理费,对从事田间作业和非营业运输的三轮汽车免收公路养路费;教育部门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