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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召良是12名状告省长的农民之一。

张召良在接受采访。
张召良:我用法律为政府部门纠错
李小萌: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来到《新闻会客厅》。通常说到民告官,我们最常用的一个比喻就是鸡蛋碰石头,不过不久前,在浙江有一位农民就是通过诉讼纠正了省政府的一次行政行为,我们来了解一下是怎么回事。
这是一份比较少见的判决书:在这份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的判决书中,被上诉人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被上诉的法人代表是浙江省省长;而上诉人则是浙江奉化市的12位农民。
判决结果是,“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应诉处于2005年9月1日所作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这就意味着,上诉省政府的12位农民胜诉。
今年39岁的张召良就是这12位农民中的一位,也是12个诉讼代表里最为坚定的一位。张召良家在浙江奉化市长汀村,2004年5月,按照当地一个地方规定,长汀村所在的地段被划拨给市土地流转中心,并出让给某地产公司作为开发
商住用地,这一项目获得了省政府等各级部门的批准。
而张召良和其他村民认为,在这项工程中政府不但补偿不足,而且省政府批准的这一项目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起诉当地政府部门败诉后,2005年8月,张召良向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省政府的决定。在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下,2006年2月,张召良等人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获得胜诉。最终,省政府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并做出结论,宣布原行政行为不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予以撤销,涉及1000多户村民的撤村建居工程被省政府叫停了。至此,张召良们历时三年的上诉终于有了令他们满意的结果。这份判决书也被张召良珍藏了起来。
李小萌:今天我们节目请到的就是张召良,欢迎你。当你知道最终判决的结果下来,(行政复议之后)整个工程都叫停这样的结果的时候,你的心情是什么?
张召良:那很高兴,看到国家能够依法行政,能够按照法律来判决,觉得很高兴。
李小萌:这是你最终要的一个结果吗?事情到这儿是不是就结束了?
张召良:那也不是的,我们去告,最终目的不是判输赢的,主要是通过诉讼能够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这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并不是把哪一级政府告上法庭为最终目的。
李小萌:你所说的解决人民群众最实际的问题,指的是什么呢?
张召良:那就是老百姓的利益不受损失,能够安居乐业,能够应该得到的补偿款,房屋拆迁也好,房屋拆迁补偿款这些都能够真正地到手,能够到位。
李小萌:在这个三年多的过程当中,如果中间有人答应说把三万块钱给了你,你是不是这官司就不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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