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黑龙江省伊春市青年于晓勇和河北籍青年薛红亮在麻将馆与赌友发生口角,遂动手将对方打死。昨天,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于晓勇有期徒刑15年、薛红亮有期徒刑3年。
2005年10月22日,于晓勇在我市新居苑小区麻将馆打牌时,与同桌的潘某发生口角。被人劝开后,因潘某继续谩骂,于晓勇遂与朋友薛红亮返回麻将馆,薛红亮朝潘某身上打了一拳,于晓勇则持椅子、杯子击打潘某的身体、头部。之后,二人逃离现场,潘某则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于晓勇、薛红亮逃至辽宁省锦州市,遇当地公安人员盘查,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晓勇、薛红亮能在遇到民警盘问时主动交代伤害他人的罪行,系自首,且当庭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应当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