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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对于在全省推行的“资源资产化管理、企业股份化改造、区域集团化重组”改革,省煤炭工业局局长王守桢日前解释说,“三化”改革将从采矿权、所有制和规模等三个方面全面提高晋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化”改革的目标之一是我省的小煤矿,小煤矿的采矿权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一次性取得的,在利益驱动下,采矿权人短期经营行为严重,监管鞭长莫及,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三化”改革的思路由此形成。煤炭资源资产化管理,变零星分散开采为集中规模开采,通过关小上大、优化结构等办法,既要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又要维护投资者、农村集体和农民的既得利益。
关于企业股份化改造,王守桢局长说,这是指政府对资源进行有偿出让,并作为国有资本金,与矿主的投资分别作为股本,改制重组为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对于已经改制的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先对其进行评估,明晰产权归属关系,以前通过行政审批无偿划拨的煤炭资源,也要经过评估确认其价款,分别作为股本组建股份制煤炭企业;对于没有改制的地方国有煤矿,先对以前形成的国有资产,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法人持股、职工自愿参股、民营资本入股和债转股等方式进行改制,再按如上办法组建股份制企业。焦煤、无烟煤储量800万吨以上,动力煤储量在1000万吨以上的煤矿企业,采矿权价款转为国有股份以后,优先大集团、大公司购买。
区域集团化重组旨在扩大晋煤企业整体规模,上缴采矿权价款中,由省政府掌握30%、市政府掌握20%,共50%的股权由省、市政府授权大集团、大公司管理,也可以入股按比例分成。通过实施集团化重组,到2010年,晋北、晋中、晋东三大基地煤炭产量将分别达到2.8亿吨、1.15亿吨和1.9亿吨,使现有的大集团、大公司产量由原先不足50%提高到70%以上,全省形成两个亿吨级以上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1到3个5000万吨级以上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从根本上扭转我省煤矿“多、小、散、乱”的粗放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