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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市物价局发出通知,经市政府批准,今年9月5日起,本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执行新标准,日间起程价调高1元,基本单价调高0.1元;夜间起程价调高0.8元,基本单价调高0.1元。
自7月初,客运办向物价部门提交了《关于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申请报告》,随后,市物价局对申请报告进行了成本监审,7月22日召开了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并将听证结果上报市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客运出租车运价。
日间起程价由7元/3公里调至8元/3公里,日间基本单价由1元/公里调至1.1元/公里;夜间起程价由7.8元/3公里调至8.6元/3公里,夜间基本单价由1.2元/公里调至1.3元/公里;其他计价办法不变。具体为:
1.日间起程价:8元/3公里日间基本单价:1.1元/公里
2.夜间起程价:8.6元/3公里夜间基本单价:1.3元/公里
3.营运中停车等待累计5分钟以1公里计价
4.单程空贴:10公里以上,基本租价加收50%作为单程回空补贴加价。
5.夜间营业时段为:晚9时至次日晨5时
通知要求:出租汽车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规范营运,提高总体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