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今年才15岁的杨占忠,被西宁兴华职业培训学校介绍到青海威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打工,在该公司在海北的工地上,杨占忠一天竟然工作12个小时,并在工作期间摔断了右臂。目前西宁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处正在对这起非法介绍和使用童工的案件进行查处。
7月24日,记者见到了稚气未脱、身子还较单薄的杨占忠,他的右臂上打着石膏。杨占忠向记者出示了身份证,身份证表明杨占忠出生于1991年1月1日,住在德令哈市尕海镇团结村。如果不说,还真无法想像这样一个孩子,一个月前还在海北州的工地上每天工作12个小时,并且因工摔伤手臂。更让人吃惊的是,杨占忠这一个多月的“噩梦”,竟然源于我市一所培训学校的推荐。
据杨占忠讲,今年3月在海西州一家中介机构的介绍下,他来到西宁兴华职业培训学校学习电气焊工种,学费2080元,学期是6个月,毕业后发给电气焊工种的操作证。在校期间,校方也没有查验他的身份证和真实年龄。仅仅学习了一个多月,杨占忠因在学校打架,学校要求其写下自愿结束学业的证明,后来学校居然还为杨占忠推荐了工作,推荐他到青海威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打工。
5月9日,杨占忠到威龙公司上班,一开始他干的是抬钢板、打磨、刷漆的活,5月21日,他被带到威龙公司在海北州的工地“抬板子”,一个月工资500元,一天的生活费要扣6元钱。据杨占忠说,他一天干完9小时的活后,还要加班3个小时,干得非常疲劳,但干不下去也得继续干,如果不干就要被扣工资,有3次因为太累他睡过头了,上班迟到被扣了15元工资。为了应付当地公安部门检查,用工单位还给杨占忠伪造了暂住证,上面杨占忠被改名为赵国顺,成了大通县城关镇人,出生年龄也被改到1985年,杨占忠一下长大了6岁。今年6月14日,杨占忠在上架工作时,因无防护措施从2米多高的梯架上摔落在水泥地上,致使杨占忠右肱骨骨折、鹰嘴不全骨折、肘关节脱位。
培训学校非法推荐介绍童工,还不通知家长,用工单位非法使用童工致童工受伤,还不负担误工工资和以后治疗的医疗费。杨占忠的父亲杨德秀对此非常愤慨,7月18日,杨德秀到西宁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了投诉,劳动保障部门在查处过程中,西宁兴华职业培训学校和青海威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都承认情况属实,但又拒绝在询问材料上签字。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任何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职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西宁市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对西宁兴华职业培训学校和青海威龙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相应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