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9月,娄底市纪委和娄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手侦查一起官煤勾结大案,初步查出新化县某副县长、矿管局长、煤炭局长等32名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新化支华等3家煤矿参股总额159.5万元,共分得红利93.25万元。
官煤勾结到底有多深?在吸纳众多官员股的煤矿里,一年多时间内发生6起安全事故共死亡6人,矿
老板康建国却依然亦官亦商,被吸收为镇安监员,被评为“省劳模”,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被推荐为“全国劳模”。
9月22日是官煤撤股“最后通牒”的最后期限。全国上下,发起了对官煤勾结的战斗。如何切断官员与煤矿的黑色利益血脉,是这场战斗胜利的关键。
揪出32名“影子股东”
2004年底,一封举报信引起了娄底市多位领导的重视。信中反映新化县温塘镇支华、雄兴两矿销毁盈利账目,大股东吃小股东,党政干部入股等问题,并反映矿老板竟身兼镇安监员,被评省劳模。
数位市领导批示:作为典型案子来查。
娄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悄悄成立了以副支队长李雄为组长的专案组。初查历经了半年,专案组展开了大量细致隐秘的调查,案情逐渐清晰。
因为涉及到党政干部参股分红,娄底市纪委和经侦联手行动。
5月19日,公安机关迅速控制了包括康建国在内的11名煤矿大股东。新化县雄兴和支华两煤矿问题很快水落石出,两矿共销毁盈利账目1000多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煤矿管理人员康建国等私分煤矿利润600多万元。
更令办案人员吃惊和感到棘手的是,案中同时发现有32名党政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矿里入股,差不多涵盖煤炭征管所有行业和部门,涉案金额上百万元。
2005年5月,娄底市公安局向娄底市委政法委书记易春阳汇报案情,易春阳批示:“你们要查准,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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