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全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大调研已渐进尾声,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全省四类企业职工工资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在这次调查数据中记者看到,太原市近10万名职工拿不到最低工资,运城市在调查的1163个企事业单位中,
不达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事业单位有345个,主要分布在供销系统、二轻系统、服务行业、小作坊及行政、事业等行业和单位,有35797名职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调查结果表明,职工拿不到当地最低工资的主要有四类企业:一是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如晋中市晋华纺织一厂,因受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影响,有3186名职工工资不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月工资仅为300元;二是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如山西建材机械厂,共有职工1046人,在岗职工仅76人,月生活费为15元至300元不等;三是老板思想认识较低的企业,把不应包括的工资性收入都计算在最低工资范围内,或巧立名目,随意克扣职工工资,使职工实际领到的工资无法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四是餐饮业、个体工商户,如部分美容美发、服装店及药店等职工工资仅有200元左右。还有70%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领到的工资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甚至没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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