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元月1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经上级部门批准,对醉酒驾车的潘俊明做出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潘俊明由此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第一个因醉酒驾车被拘留的驾驶人。
当天中午,交警二大队接到报警,在滨河东路旱西关口附近,一
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昌河面包车撞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宝马车。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个中年男子正在路边晃晃悠悠地走来走去。经询问,此人正是肇事面包车的驾驶人,名叫潘俊明。潘俊明看到交警后,竟说他是“山西省国务院”的,正在执行“秘密”任务,让交警不要“多事”。随后,当120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抽血化验时,对方拒不配合,还抢夺医务人员的对讲机。见此情形,交警决定将其强行带离现场,但对方又踢又打,现场交警被踢得满身脚印,其中一名交警的手腕还被抓伤。下午3时,交警开始询问潘俊明,但其却继续上演闹剧,并“责令”闻讯赶来的家人立即给某小区停电,以显示自己的“权威”,又拿出一沓省博物院的门票,让交警拿着票去“随便转转”。
经审查,潘俊明系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职工。酒精测试仪显示,其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390毫克,已大大超过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80毫克的“醉酒线”。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潘俊明除要被行政拘留15天外,还要被处以1500元的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