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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憎惡李逵嗎?憎惡!他明确說過。這又是一個另類的看法;和我們一般人的看法頗為不同。為什么?
不知道是官家的導向,還是世故老人的教訓,總之,舊社會有過這樣的名言:“老不看《三國》,少不看《水滸》”。我上小學的時候——當然,那是舊社會。据說,《三國》多智謀,老人看了就會變得老奸而巨猾;
《水滸》打家劫舍,逼上梁山,少年看了就會變得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占山為王的干活。然而即使在我家那小小的山村,《三國》《水滸》依然家喻戶曉。俺小學四年級就開始看了。當然,似懂非懂的。
即使沒有看過《水滸》的,誰不知道黑旋風李逵?書里有,口頭上有,大大小小的舞台上也有。《水滸》劇目,李逵不在《武松打虎》和《林沖夜奔》之下。何況“李逵碰到了李鬼”,還是一句老百姓口里的成語。在李逵老家所張的緝拿榜上,他名列宋江,晁蓋之后,是“從賊”的頭一名。我們中國人實在很有點喜歡李逵的。他雖然“形貌凶惡”,“性如烈火”,“酒性不好”,但是對待自己母親的孝心,和對待李鬼的体恤,沂岭殺四虎的勇猛,都叫人傾倒了。
記得國際知名的美國記者史沫特萊說過:我們中國人唱《國際歌》特有一种悲情,是歐洲和蘇聯所沒有的。她認為這和我們中國人的苦難的歷史和命運有關。這也許是真的。我們中國人确實多愁善感,您看吧,不但舞台、熒屏、銀幕,就是新聞和新聞社區中的“紀實”圖像中,女性無論老婦還是少女,就是五尺壯漢,英俊青年,也常常淚流滿面的呀。也許就因為“多情”,而消解了理智,使我們不太能夠冷靜分析复雜的人世生活,明白誰好誰坏,誰應該感謝誰?于是乎動情于李逵放了一個李鬼,而忘了他“是個殺人不眨眼的魔君”(見《水滸》第四十三回)。魯迅則不同,他是個講究“損”和“益”的人,他自我坦白:“不知怎地,我雖然并非猶太人,卻總有些喜歡講損益”;因此,也就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的人。又因此,他評論李逵,放言:
李逵劫法場時,掄起板斧來排頭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
我佩服會用拖刀計的老將黃漢升,但我愛莽撞的不顧利害而終于被部下偷了頭去的張翼德;我卻又憎惡張翼德型的不問青紅皂白,掄板斧“排頭砍去”的李逵,我因此喜歡張順的將他誘進水里去,淹得他兩眼翻白。
人類迄今為止的歷史,從野蠻到文明,先是和禽獸的生死戰爭,后來是自己“人与人”的戰爭,無論是內戰還是外戰。外國我不知道,我們中國是有所謂“兵對兵,將對將”的古話的,但是不是一种戰法,是不是一种戰爭規則乃至戰爭倫理,我也不知道。我知道的是,屠戮百姓竟然是戰爭中的必然。不僅殺人,而且屠城。唐詩就有“澤國江山入戰圖,生民何計樂樵蘇。憑君莫話封侯事,一將功成万骨枯”的名篇。這“万骨枯”似乎還僅僅指的“兵卒”,即戰斗人員;如果加上被屠戮的平民百姓,豈止是“万骨”啊。八年抗日戰爭,我國的傷亡是三千五百万,其中絕大多數是平民百姓,侵略者酷烈殘暴的“獸性之愛國”(魯迅語)可見一斑,也是史無前例的。
人類要到二十世紀打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才有“戰爭罪”的國際法。屠戮平民百姓才是犯罪的行為。但是,殺死平民百姓的事,數以十計乃至數以百計的仍然常有,數以万計也能見于當今的新聞呀。所謂“有意”的受到譴責,所謂“誤殺”的,君子之徒誰放了個屁!魯迅斥李逵們為奴才,表示“憎惡”,就因為“他不問青紅皂白,掄板斧‘排頭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啊。弘揚傳統的題中之義,是很關乎人的愛憎的!如果連李逵的這樣的“豪舉”也在弘揚之列,喜愛之列,“民何以堪”——“民不堪命”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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