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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貫徹党的十七大會議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周永康同志重要講話要求,深入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對于我們貫徹落實党的十七大精神,踐行胡錦濤總書記倡導的“三個至上”,更好地适應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工作,推進人民司法事業向前發展,具有重
要指導意義和推動作用。
踐行胡錦濤總書記倡導的党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首先必須弄清這“三個至上”之間的關系。我個人理解,党的事業至上是審判工作的總綱,人民利益至上是審判工作的宗旨,憲法法律至上是審判工作的武器,這三者之間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一個有机整体。
“三個至上”揭示了人民法院工作的人民性本質。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充分体現了我們党立党為公、執政為民的根本宗旨,反映了以人為本、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執政理念,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在司法領域的具体体現和根本要求,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和憲政精神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根本宗旨所在。
“三個至上”体現了人民法院工作的法治化要求。堅持憲法法律至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權威和統一,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對法院工作的內在要求,只有堅持憲法法律至上,才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維護社會主義公平正義,才能根治司法腐敗,才能樹立人民司法的權威,增強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結合當前全市法院工作實際,全市法院在工作思路上要努力做到三個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首先,堅持以服判息訴,案結事了為“硬道理”,努力推動審判、執行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特別是審判執行工作要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效果与社會效果的統一。最根本的就是要做到服判息訴、案結事了。這是審判、執行工作的“硬道理”。只有做到了案結事了,當事人權益才能得到有效實現,公平正義才能得到有力維護,為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司法保障的職能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發揮。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我們正著力在以下五項工作上下功夫:一是大力加強調解机制建設,全面落實立案、審判、執行、信訪等全程調解原則,同時,進一步深入推進刑事附帶民事調解、行政爭議案件協調、執行和解等項工作。二是深入推進“陽光審判”、“陽光執行”工程建設,圍繞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促服判的要求,對依法應當公開開庭審理的一、二審和再審案件,做到一律公開開庭審理;大力推選裁判文書上网公開制度;全面落實執行立案、財產調查、財產分配等執行信息公開制度。三是進一步健全确保裁判公正机制,深入落實以監督保公正的要求,繼續探索強化案件質量、效率監督的措施和辦法;進一步科學界定院、庭領導的案中監督職責;大力推行院、庭領導直接辦案制度;改革審委會工作机制,強化其對案件的監督把關作用。四是健全釋法答疑制度,對于裁判的案件,在宣判時要耐心解答當事人的疑問,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五是完善申訴信訪工作机制,進一步健全和落實案件再審和涉訴信訪工作机制,促使申訴信訪案件量逐年下降。
其次,堅持以提高隊伍司法能力為“硬任務”,深入推進法官隊伍建設。司法能力是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重心,必須努力提高廣大法官認識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認識和把握社會矛盾的能力、認識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認識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圍繞這一要求,我們著力狠抓了以下四項工作:一是健全培養鍛煉机制。建立新任法官到基層法院、法庭鍛煉制度,以使他們更好地了解基層、了解社會,積累群眾工作經驗。認真落實法官遴選制度,引導更多的法官自愿到基層接受鍛煉。二是健全交流輪崗制度。建立上下級法院間法官的交流培訓机制,讓他們互相學習,共同提高。三是完善培訓机制。改革教育培訓的方式方法,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努力實現培訓工作從知識型為主向能力型為主的轉變。四是完善考核机制。將調解率、上訴改判率、申訴信訪率等指標納入考核范圍,使我們的法官不斷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第三,堅持把人民滿意作為“硬標准”,努力樹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形象。法院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終要看人民滿意不滿意。為此,我們將一如繼往地狠抓以下工作:一是健全人大代表聯絡制度。組織全市法院探索建立人大代表的全方位、全覆蓋的聯絡溝通机制,力爭使每一位人大代表對法院工作都能夠充分了解并給予應有監督,以更好地贏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完善司法為民工作机制。繼續探索推出便民訴訟的新措施,完善各項便民、利民制度,強化對弱勢群体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努力增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和實際效果。三是健全接受其它監督制度。積极建立与檢察机關聯席會議制度,自覺接受檢察机關的法律監督。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和司法監督員制度。四是進一步加強新聞宣傳工作。全面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与主要媒体聯合開辦法治欄目,加強与宣傳部門溝通,積极主動接受好媒体的輿論監督,全面推進法院工作。(作者系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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