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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体系實施綱要》和《關于加強農村基層党風廉政建設的意見》精神,扎實推進公安机關的“三基”工程建設,公安部党委日前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基層所隊党風廉政建設的意見》。
《意見》結合實際,突出執法特點,明确了加強基層所隊党風廉政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提出了加強基層所隊党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机制和主要任務,并對确保《意見》的貫徹落實,從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保障机制、明确工作責任、加強監督制約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意見》就加強基層所隊党風廉政建設推出了新舉措,一是明确基層所隊長問責制。基層所隊工作出現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等問題的,所隊長要引咎辭職或責令其辭職,并依照有關規定從嚴追究其党紀政紀責任;二是倡導“無違紀所隊”創建活動。要在基層所隊開展爭創“無違紀所隊”活動,把爭創“無違紀所隊”活動的成效作為評選“全國优秀公安局”的條件之一;三是實行崗位定期輪崗交流制度。凡擔任所隊長和從事交通事故處理、車管、戶籍、行業場所管理等崗位工作的,均應定期交流;四是建立基層所隊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基層所隊民警置房購車,民警配偶和子女參与經商辦企業,經營洗浴等娛樂場所、安保器材、警用器材,配偶和子女受執法執紀机關查處或涉嫌犯罪,本人婚嫁等情況,要主動如實向所隊領導報告,所隊領導要如實向所屬公安机關党委(党組)、紀委(紀檢組)報告。
《意見》要求,一要維護民警的合法權益。要切實加強民警執法權益保護工作,對民警正當執法行為,要予以保護;對民警受到誣告、錯告的,要及時澄清事實,并依法對誣告者給予相應處理;對妨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和暴力襲警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二要重視和解決民警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要減少和規范各類考核指標,為基層民警減負解困;對民警工作壓力大、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的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緩解壓力;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民警要給予必要的經濟幫助,体現組織關怀。
《意見》明确,所隊長是基層所隊党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負起責任,抓好落實。各級公安机關領導班子要嚴格落實党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基層所隊党風廉政建設納入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總体規划,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要將党風廉政建設工作作為衡量各級公安机關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年度績效的重要依据。
解答
日前,公安部党委正式印發了《關于加強基層所隊党風廉政建設的意見》(公委通字[2006]26號,以下簡稱《意見》)。記者專門就有關問題采訪了公安部紀委負責人。
評論
公安部党委日前制定下發的《關于加強基層所隊党風廉政建設的意見》,立足于全面貫徹落實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体系實施綱要》和《關于加強農村基層党風廉政建設的意見》精神,体現了部党委“三基”工程建設的要求,切合基層所隊的實際,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強基層所隊党風廉政建設的指導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