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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在今年實施“六大造林綠化工程”過程中,針對在植樹造林中的財力緊張和用地矛盾等問題,祁縣堅持
“不植無主樹,不造無主林”和“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各种社會主体跨所有制、跨行業、跨地區投資造林綠化,為林業生產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在土地占用矛盾方面,他們針對不同
情況分別采取了返租倒包、确權發證和拍賣路段的辦法。返租倒包就是本著不与民爭利、讓利于民的原則,在農民自覺、自愿的基礎上,對重點工程綠化占用的6200畝土地采取返租倒包的形式統一征用,在縣可用財力十分有限的情況下,仍多方籌措資金240万元補償農戶,3年后樹隨地走,樹權歸農戶所有;确權發證就是對農戶房前屋后等分散植樹地段,堅持
“誰地誰栽、誰栽誰有”的原則,林木按要求標准栽植到位后,對四至蓋章确認無有异議的,林業部門發放林權證;拍賣路段就是村集体對境內路段、渠堰等宜林地段和“四荒”,采取租賃、承包、拍賣等方法,將造林主体全部落實到農戶、确定到個人,并以合同形式明确集体与農戶的權利和義務。獲得利潤收益后,嚴格按合同規定按比例分紅,有效地解決了造林綠化的占地問題。
在造林合作方式上,他們推出了股份制造林、“公司+集体+農戶造林”、大戶造林和專業合作社造林等多种造林方式。股份制造林就是按照“業主承包、民營為主,入股聯營、風險共擔、利潤分成、誰栽誰有”的運作原則,把股份制引入到林業發展中;“公司+集体+農戶造林”就是對全縣170余條121公里鄉村道路采取“公司+集体+農戶造林”的形式進行植樹造林。公司負責出資,提供苗木、技術,集体負責出地,提供道路、渠道,農戶出勞,負責栽植、管護,受益后公司、集体、農戶按2︰3︰5的比例進行利潤分成。“公司+集体+農戶造林”的植樹造林經營模式兼顧了林業公司、村集体、農戶的三方利益,极大地調動了各方植樹造林的積极性;大戶造林是通過政府幫助林業大戶在置換土地、合理流轉土地等環節協調關系、搞好服務,集中力量重點培育了一批資質高、信譽好、實力強的造林大戶,強有力地推進了祁縣造林綠化工作;專業合作社造林就是在農民自覺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零散農戶聯合組織起來,成立林業專業合作社,制訂章程、建立机构,統一承包土地、統一對外造林,受益后按合作社章程進行分利分成。目前,林業專業合作社已創建了4個,涉及農戶38戶。林業專業合作社不僅有效地增加了合作社社員經濟收入,而且极大地推動了專業合作社所在區的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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