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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甘肅籍流浪漢高靜宁發現自己容身的商鋪有人入住后,竟用鐵管打砸商鋪門窗。鋪內人員報警后,高靜宁又拒不配合民警執法,還用鐵器將執法民警打傷。近日,高靜宁因妨害公務罪被万柏林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高靜宁在本市流浪期間,經常在万柏林區山紡
宿舍區一間閑置商鋪留宿。今年1月21日晚,高靜宁回商鋪睡覺時,發現商鋪內已經有人居住,心生不滿就抓起路邊的鐵管開始敲砸商鋪卷閘門。商鋪內居住的王某立即撥打110報警。民警劉某和成某赶到現場,對高靜宁進行訊問,并在表明警察身份后准備帶高靜宁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然而,高靜宁不但不配合執法,還撿起一把廢鐵屑朝民警成某砸去,將成某的耳朵打出了血。經法醫鑒定,成某左耳的損傷已构成輕傷。
法院認為,高靜宁以暴力方法阻礙公安執法人員執行公務,并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构成妨害公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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