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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云昌,男,1957年4月4日出生,小學畢業,工人,住新鄉市。因涉嫌故意殺人罪2007年9月21日被依法逮捕,2008年2月28日被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8年7月11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因為總是覺得同單位的小組長排擠自己,50歲的工人董云昌在一次喝完酒后
,將小組長劉新利和另一名工人刺傷,劉新利經搶救無效死亡。第二天,董云昌便被抓。2008年7月11日,董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記者當庭對董云昌進行了采訪。
【經過】發生矛盾酒后刺死小組長
2005年4月18日,董云昌應聘到新鄉市一家電纜厂,在維修車間工作,組長是電纜厂的老工人劉新利。董云昌說,劉新利嫉妒他和老板走得近,就常排擠他。
2007年9月的一天清早,董云昌剛下夜班,當他去刷考勤卡時,發現沒有他的卡了。董云昌認為,可能是劉新利長期不給他安排活干,引起了老板的不滿,“不想讓我干了”。
9月6日中午,董云昌喝了點酒后回到厂里上班。劉新利讓他加工一個配件。董拿著配件去找電工房的同事加工,不料卻加工坏了。因擔心劉新利找自己的事,董就在褲子口袋里裝了一把三棱刮刀。
很快劉新利赶到電工房。話不投机,兩人發生了口角。劉新利推了董云昌一把,董掏出三棱刮刀先后朝劉新利身上刺了5刀。
董云昌回到車間后,看到同事王德帥等人都在,他又朝王德帥猛刺。當天,劉新利經搶救無效死亡。第二天,董云昌被新鄉市公安局衛濱分局抓獲。
【對話】我對不起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
記者(以下簡稱“記”):你今年51歲了,怎么會這樣触犯法律呢?
董云昌(以下簡稱“董”):第一,法律意識淡薄,再一個心理太壓抑,另外出事前喝了白酒。
記:為什么會壓抑呢?
董:我是新到電纜厂的,因為我有技術,而他(劉新利)就是原電纜厂的一個車間小工長,干了几年,對我的嫉妒比較高。
記:你現在怎么評价你們倆?
董:被害者就是心眼小一點,我這個人做事呢,老板說就是光明磊落,我不做背后去告狀啊這些事。(主持人點評:董云昌是唯一一個在采訪前認真整理衣服的死刑犯,這种過分注意自己形象和外表的行為,心理學上稱為內心虛榮的表現。而我們也注意到,董云昌曾經有過找上級反映同事過錯的行為,這与他所說的光明磊落是相互沖突的,這在心理學上稱為心口不一或者是內心虛偽。)
記:出事那天你拿刀的目的是什么?
董:當時的想法是,(劉新利)不找我的事那就算了,找我的事就教訓教訓他。
記:既然是教訓教訓他,為什么還要連刺5刀?
董:當時酒精起作用,腦子已經混亂了。
記:現在還有什么話要說?
董:從小就長期壓抑,思想壓力太大了,當時喝了點酒控制不住自己。我自己也心胸狹隘,管不住自己行凶殺人。我自己也后悔,我對不起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屬。我對不起我的女儿和我的妻子,我女儿今年要上大學了。半百的人了,触犯了法律,我也不想走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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