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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27歲女子趙荷月因感情問題開燃气灶輕生不成,反因釋放天然气,迫使周圍鄰居被警方緊急疏散。昨天,趙荷月因犯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一年。對自己的行為,她哽咽地說:“給鄰居造成了危險,我很抱歉。”
趙荷月是河南來京打工女子,曾做過導購促銷員,后來在歌廳工作時認識了男友葉某。
今年3月9日,因感情問題,她在東城區春秀路11號樓的租住地打開燃气灶欲輕生。“經常和男友吵架,前一天又吵了,心里不痛快想自殺。”昨天上午,趙荷月自出庭開始就一直啜泣不已,多次因激動說不出話來。
在檢方的訊問下,趙荷月講述了事發過程。當天上午11點左右,她反鎖上門,關閉門窗,打開了燃气灶的一個開關。然后,趙荷月躺在床上,給男友發了一條短信,“我要死了,如果有心,請照顧我的父母”。趙荷月哭泣著說,准備自殺前,她還特意做了3件事:“叫來房東把房租交了,把無辜的小狗抱到門外,又寫了僅有一句話的遺書——‘不要惊扰鄰居’。”
趙荷月的男友收到短信后,立刻報警。警方赶到后,聞到天然气味,便迅速組織全樓居民撤离。之后,趙荷月恍惚中听到門外不斷有人喊她,終于起身將燃气閥門關閉,并打開了房門。
趙荷月當庭認罪,請求減刑。她說:“我知道錯了。從內心講,我不想對鄰居造成危險,我只是想自殺。”為了證明這一點,她特別提到了自己的“一句話遺書”,并表示對自殺的行為后悔不已。
此后,法庭宣布暫時休庭。在等待的間隔,趙荷月放聲大哭,她的身体不停地抖動,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大約10分鐘后,法院判決稱,趙荷月因個人感情問題,致使管道天然气外泄一個半小時,危及到樓內人群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考慮到趙荷月關閉燃气開關,自動放棄犯罪,并且悔罪,當酌情減輕處罰。因此,法院判處趙荷月有期徒刑一年。
在庭審結束前,法官還提醒趙荷月,希望她能珍惜生命,吸取教訓,在處理感情問題時要冷靜,應當善待生命,顧及他人。听到此處,趙荷月點頭認可,又一次泣不成聲。
-記者回訪
居民對自殺事件記憶猶新
昨天下午,記者走訪了春秀路11號樓,多名鄰居都說還記得趙荷月自殺的事。
住在該樓的苗女士得知趙荷月被判刑一年后,很吃惊地說,“還被判刑了?太可惜了”。苗女士回憶說,事發時她正要下樓,遇到一名警察讓她赶緊离開,到馬路對面去。下樓后,她看到有數輛警車和消防車,現場拉起了警戒線,防止人員進入樓內。苗女士說,當他們得知有人開煤气欲自殺時,鄰居們都很擔心,怕引起爆炸。“這個樓總共21層,怎么也有200多戶人呢,如果引起爆炸,后果將很難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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