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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沒有辦過信用卡,卻上了銀行的黑名單,這讓楊高摸不著頭腦。經調查,原來是母校的一個代課老師撿到他的身份證去辦了信用卡,繼而透支消費兩千多元。
考慮到信用污點會影響自己的社會評价,楊高把母校、老師和銀行一股腦儿告上了法庭。
沒辦過信用卡卻收到催款單
楊高兩年前畢業于南
京某技術學校。2006年年底,他突然收到某銀行的催款通知書,要求他立即將透支的兩千多元補上。
楊高急坏了,他知道,上了銀行黑名單就意味著信用方面有瑕疵,他的個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都可能受到影響。
可是怎么上的黑名單呢?楊高絞盡腦汁,也想不起自己辦過信用卡。他覺得事情不對勁,馬上報警。警方一調查,“肇事者”原來是一名叫崔亮的老師,不過此案因為數額太小,警方并沒有立案。
原來,當年9月,崔亮撿到了楊高的身份證,同時偽造了楊高的收入證明,通過朋友向銀行職員梁紅提交了信用卡申請資料。同年10月份,信用卡中心用崔亮提供的資料,以電話方式通過這張信用卡的審核。此后,崔亮用這張信用卡惡意透支消費兩千多元,導致楊高被列入銀行黑名單。
透支者原是母校老師
楊高找上門來,崔亮礙于面子將惡意透支的兩千多元歸還給了銀行,但是,他拒絕賠償給楊高帶來的其他損失。同時,銀行也不同意從黑名單上撤下楊高。
經調查,楊高了解到,崔亮曾在自己的母校代過課,他怀疑,自己遺失身份證,可能和母校也有關系。“我記得學校給我們換二代身份證時,曾把第一代身份證收上去了,我怀疑因為學校保管不善,才導致崔亮得到我的身份證的。”楊高說。
他認為,就算身份證是他自己遺失的,但崔亮曾是學校的代課老師,本校老師做了違法的事情,那學校也應該負責任。同時,他也認為銀行在辦理信用卡時,沒有盡到合理審查義務,也應該承擔責任。
為此,他將這三者告上法院,要求他們賠償他名譽損失費8000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總計近兩万元,并撤銷銀行的不良信用記錄。
銀行把他從黑名單中划去
開庭時,崔亮辯稱,雖然他以楊高的名義辦理了信用卡,但這卡并不是他本人透支的。
學校表示,他們在換二代證時并沒有收過楊高身份證,況且,崔亮只上過一兩堂課而已,跟學校并沒有什么關系。“我們對楊高的遭遇表示同情,但這事和學校是無關的。”學校說。
銀行信用卡中心認為,他們對申請人的身份證只能做形式審查,對于申請表的真實性也只能通過電話确認。信用卡中心已經盡了合理審查義務,不存在過錯。
雖然每一方都极力撇清自己跟這件事的關系,不過令楊高稍感安慰的是,銀行在收到訴狀后,已經撤銷了他的不良信用記錄。
老師、銀行賠償損失
江宁區法院審理后認為,上了黑名單,對楊高從事金融活動不利,造成他信用的污點,影響了他的社會公正評价,因此他的名譽權受到損害是成立的。
而銀行職工梁紅沒有對信用卡申請資料嚴格審核,以至于崔亮提供的全套偽造資料得以順利通過審核,銀行在侵權過程中存在過錯,應承擔楊高損失的20%。
同時,銀行雖然已經把楊高的不良記錄刪除,但損害已經發生,已經給楊高精神上造成了痛苦。最終,法院一審判決崔亮賠償楊高損失一千七百余元,銀行賠償四百多元。
提醒:惡意透支5000元即涉嫌詐騙罪
南京焯燃事務所虞興東律師表示,冒用他人身份證辦理信用卡,惡意透支后拒不歸還,在江蘇地區如果達到5000元的話,就會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虞律師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謹慎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和信用卡,一旦被惡意透支上了黑名單,對自己的信用會造成影響。不過,虞律師表示,如果身份證持有人證實是他人盜用其身份證辦理了信用卡,那表示銀行沒有盡到謹慎審查義務。身份證持有人不但可以不承擔還款義務,對于身份證持有人造成的信譽影響,還可向銀行討個說法。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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