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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訊
為勒索錢財,韓國人金豎碩來滬綁架了在上海某大學就讀的一名韓國留學生,并向其遠在韓國的父母勒索3億韓元。昨日,上海市一中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刑事案件。這也是本市首例外國籍被告人被指控犯綁架罪的案件。
今年44歲的韓國人金豎碩于去年來滬,以幫助朋友索取債務為名,糾集金明郁、池敏浩(兩
人都是吉林人,朝鮮族),謀划對在滬讀書的韓國籍留學生陳紋均實施非法拘禁,以便向其父母勒索錢財。2007年12月24日19時許,金豎碩以陳紋均父親朋友的名義將陳約出,再由池敏浩將其騙至事先租賃的房屋內看管。其間,金豎碩、池敏浩先后于當月25日、26日兩次打電話向在韓國的陳紋均父母索要贖金3億韓元(折合人民幣239万余元)。
听聞儿子在上海被綁架,遠在韓國的陳紋均父母馬上報警,隨后上海警方將被困2天的陳紋均成功解救。
在昨日的法庭上,對于公訴机關的指控,金明郁、池敏浩均表示自愿認罪。“金豎碩跟我說,有個人欠他朋友錢,要我扣下他儿子,才好向他要錢。”金明郁說,此后他讓老鄉池敏浩去辦這件事,并沒有參与具体的綁架行為,而且事先也并不知道要綁架的是誰。池敏浩同時交代,他听了金明郁的話去把陳紋均騙出來,然后帶到租住地,讓他不要出去。“整個過程中,我并沒有采取任何暴力手段,在房間內他也能自由活動。”
而金豎碩昨天則辯稱,他原是為了幫朋友索取債務,才采取了這种非法手段。“10多年前,我借給金相圭一筆錢,去年我經濟狀況不好,去找他要錢,他說自己的錢借給了陳三德,現在沒錢還我。”金豎碩表示,正是在“金相圭”的點撥下,他才決定綁架陳三德之子陳紋均,向其要錢。
法庭上,金豎碩還出示了“金相圭”開的借据,卻無法提供陳三德欠錢的借据。對此,金豎碩表示,這筆債務屬于“正常途徑無法追回的債務”,所以才動用了非常手段,“金相圭”承諾事成之后分給他一半的錢,也就是1.5億韓元。
對于金豎碩的辯解,檢察机關表示,根据他在公安机關的供述,并沒有追債一說,純粹是為了勒索錢財才實施了綁架。而案犯金明郁也表示,并未听說陳三德有欠債,金豎碩在找他們幫忙時,也承諾事成之后分給他們各20万元人民幣作為報酬。
法院將擇日對該案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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