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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自稱多次抓到同一小偷,當他再次看到她時,便与朋友一起將她和同伙綁架到賓館,向她家人勒索3000元。昨天,因被指控綁架,該男子及他的兩個朋友在江北區法院受審。
這位男子叫胡海,35歲,墊江人,長期混跡于江北一帶。2007年8月6日下午3時許,他与李三、黃某等人在江北一网吧上网時,發現几個“
小扒手”在外面摸包。据供述,當時李三拿出一個有警徽、警察字樣的黑色錢夾,自稱是警察,將4個小扒手摁倒在地,隨后關到鯉魚池附近的一個小賓館,還叫來几個朋友幫忙看守。
接著,他們叫4人中年紀最小的小亞(化名)給家人打電話。李三稱,小亞偷了他朋友的包,要拿6000元來贖人。經過一番討价還价,小亞的爸爸答應一個小時后拿來3000元,把4個孩子贖回。
小亞的爸爸等孩子到家后,立即到渝中區公安分局報警。
今年春節前一天,胡海在朝天門坐車回老家,又看到了小亞。
“又在摸包!”胡海稱,他當時就想抓住她。小亞也發現胡海就是半年多前綁架自己的人,与周圍的同伴將他扭住,于是,雙方“互扭”到派出所。民警很快查出胡海綁架一事,接著將參与綁架的黃某等人抓獲。
昨天,胡海、黃某認為自己不是綁架,只錯在不該私自“處罰”他們。胡海還稱自己是公安机關的線人。講起小亞,胡海很激動地說:“我都抓了她10多次了,因為年齡太小,公安不好處理她,但她長期扒竊太煩了。市民現在對扒手反映特別大,我平時就很看不慣小偷。”
記者 莫雪慶 實習生 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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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扒手不好處理
“目前,小扒手在各大城市都比較多,重慶也一樣。”一位反扒民警介紹,前天,他抓了一個當天滿16歲的小扒手,此前多次在大渡口、南坪、石坪橋等地行竊。民警告訴他,以后千万別再扒竊了,如果再晚几個小時,他就滿16歲了,按照刑法,就可以拘留他。
該警官說,根据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扒竊,不能拘留。所以,很多不法分子指使16歲以下的孩子進行扒竊。他抓獲的扒手中,最小的還不到8歲,有的被抓次數多達几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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