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在農忙時節,一些不法分子竟將偷盜的目標鎖定在電纜線上,給如火如荼的農業生產造成影響。7月15日,偷盜電纜的被告人印某被太原市小店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07年8月∼9月,暫住太原市小店區的江蘇籍人員印某竄至西溫庄武宿村農田內,用隨身攜帶的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印某的行為已构成破坏電力設備罪,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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