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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尋求刺激,5名韓國少年駕駛摩托車,在上海長宁、閔行、徐匯等區制造了多起飛車搶劫案,一周內劫得財物5000元。
日前,上海一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5人分別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至2年,并且均被宣告緩刑。
尋求刺激
同學結伴打人搶車搶錢
這5名韓國少年就讀于上海市的韓國
學校和本市某中學國際部,去年7月5日晚上9點左右,小勛向小赫提議去打人搶東西,以尋求刺激。
于是,兩人駕駛摩托車來到本市長宁區龍溪路、虹橋路附近,尋找對象動手。
隨后,王先生駕駛一輛電瓶車途經此地,兩人立即追上去猛踢車尾,致王先生摔倒后,上前毆打,并伺机搶得王先生隨著攜帶的背包,包內有現金800元。
當月7日凌晨,小勛、小赫伙同小希、小秀4人在漕寶路近龍茗路處,攔截駕駛摩托車的陳先生,上前拳打腳踢毆打陳先生致其摔倒在地,小赫乘机還開走了陳先生的摩托車,其他同伙隨后一起逃离現場。事后,他們將得手的价值2000余元的摩托車,噴漆后自行使用。
糾集同伙
毆打過路女子搶劫財物
11日晚9、10點左右,小勛再次糾集同伙打人劫財,小赫、小希、小秀、小金5人,駕駛兩輛摩托車先后在本市長宁區的龍溪路近劍河路、徐匯區的欽州南路、浦北路附近,分別對3名過路女青年實施拳打腳踢,從她們隨身攜帶的手提包內,劫得現金800余元和价值千余元的手机等物。
由于女青年及時報案,當晚小希、小秀被赶來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次日,小赫、小金投案自首。兩天后,已回韓國的小勛也返滬自首。
到案認罪
被判6個月至2年并緩刑
上海一中院少年審判庭經審理后認為,5名被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均已构成搶劫罪,小勛、小赫系多次搶劫,為主犯,其余3人則是從犯。由于5名被告犯罪時已滿16歲,未滿18歲,而且小勛、小赫、小金為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院同時認為,由于5名被告在家屬的幫助下已對涉案被害人作了賠償,且5人到案后均能認罪,有悔罪表現,并确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具備适用緩刑的條件。
据此,一中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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