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跟蹤寶馬車,制造假車禍,然后搶劫有錢的車主15万元;并進行綁架,勒索20多万元。近日,該批案犯因搶劫罪、綁架勒索罪成立,被東莞市法院判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三年半不等。
据了解,去年12月12日晚上8時許,夏×強和几個同伙駕小轎車竄到東莞市石排鎮某手袋厂附近,跟蹤該厂老板林某的
行蹤。同伙傅×林駕駛一輛面包車和其他同伙守候在東莞市石排公園。夏×強等人見林某駕駛一輛寶馬牌小轎車外出,遂開車尾隨,并通知傅×林。行至石排鎮石排大道橫山村加油站路段,傅×林駕車撞向林某的轎車尾部,林某隨即停車。
傅某下車假裝索賠,將下車理論的林某強行拉上面包車,用事先准備好的膠紙、布條、短褲對其捆綁、封嘴和蒙頭,搶走林某現金財物15万多元及證件、銀行卡等。隨后,將林某押至廣州一出租屋進行拘禁,逼其說出銀行卡密碼,并提取人民幣2万元。后又脅迫林某致電家屬將18.8万元打到指定賬戶內。次日下午3時許,歹徒在廣州將林某釋放。一周后,案犯先后被公安机關抓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