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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民事官司敗訴,竟叫人在法院門口附近毆打胜訴方律師,其中一名見習律師被打成重傷。兩犯罪嫌疑人棄保潛逃,另兩名打人男子日前被羅湖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3年。
敗訴后毆打胜訴方律師
2006年12月26日上午,深圳市一律師事務所見習律師康某陪同該律所律師劉某
某到羅湖法院代理原告劉某訴深圳一清洁服務公司勞動爭議案,當日11時許庭審結束后,法院判決原告劉某胜訴。
清洁服務公司委托代理人覃某麗認為在庭審期間曾受劉律師言語威脅,遂打電話叫其丈夫、該清洁公司法人代表胥某前來法院。爾后,胥某叫上蒲某陽(其公司員工)、覃某華一起到法院接覃某麗。
當康律師等人從法庭出來,走到法院門口附近時,發現從后面開來一輛車。車上下來的正是覃某麗等人,覃某麗下車質問對方“為何當庭威脅”,后雙方發生沖突,胥某、蒲某陽、覃某華等人即下車對劉律師、康律師等人進行毆打。期間,胥某用汽車防盜鎖參与打斗并用尖刀刺中康律師的身体,致其倒地不起,案發后与蒲某陽等人一同開車离開現場。同日12時許,蒲某陽、覃某華主動到公安机關投案。經鑒定,康律師右肺、胳肌、肝均裂傷,所受損傷為重傷。同年3月1日,公安机關將胥某抓獲歸案。
兩案犯被判賠2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覃某麗、覃某華均棄保潛逃。今年1月25日,羅湖區檢察院以被告人胥某、蒲某陽涉嫌故意傷害罪對二人提起公訴。康某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索賠包括醫療費、后續治療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643603元。
羅湖區法院經審查后認為,被告人胥某、蒲某陽結伙非法損害他人身体健康,致被害人重傷,行為均已构成故意傷害罪。故判處胥某有期徒刑7年、蒲某陽有期徒刑3年。胥、蒲二人賠償康某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共計200117元。
“法律替律師討回了公道”
“法律替被打律師討回了公道,我很欣慰,這也表明了律師的社會地位在不斷得到認可,律師執業環境也在逐步得到改善。”律協一相關負責人在听到此案的判決后表示。
据了解,律師被打事件近年來頻頻發生,今年3月26日,兩名律師在開庭前被暴打,致其中一人左腿粉碎性骨折(詳見本報3月31日A09版)。据律協相關負責人透露,3名打律師的嫌疑人已經抓獲,日前已報龍崗區檢察院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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