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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朋友吃飯時,突然被告知喝下了苗家自制毒藥,只有一起搶劫才給解藥。信以為真的張某被迫一起去作案,才終于得到“解藥”。日前,北碚區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兩年。
被脅迫搶熟人的錢
張某從四川農村來北碚打工,工作中結識了朋友袁某。2005年12月的一天,兩人一起
吃飯時,袁某提出一起去搶張某室友的錢。
“不好得,畢竟是熟人。”張某一開始拒絕了。“你已經遭我下了蠱,不去也得去!”袁某稱,已經在張某喝的飲料里下了貴州苗家自制的毒藥,“等搶完了我才給你解藥,不然你會七竅流血而死。”無知的張某竟對這种無稽之談信以為真,被迫同意。
看守被害人時任他逃
次日下午1時許,張某按照約定在其租賃房內等待。正當室友小軍在屋內收拾東西時,袁某來到房內,將小軍推倒在床上,用水果刀威脅他拿錢。隨后,二人用電線將小軍手腳捆住。推拉中,袁某持刀划傷了小軍的左耳,從其身上搜出現金200元和銀行卡一張,并逼其說出了銀行卡密碼,最后從ATM机上取走3200元。
袁某外出取款時,張某則留在租賃房內看守小軍。“小張,你不要害我嘛!”小軍自己掙脫捆綁的電線后哀求。張某沒有阻攔,任他离去。
自掏500元買回“解藥”
袁某取錢返回租賃房后,見“人質”不見了,大為光火。張某為了獲得“解藥”,拿出500元現金給袁某讓他“消气”,袁則將“解藥”給其服用,并還了150元路費讓他回家。
今年,袁、張二人分別因涉嫌搶劫罪落网。
看小說學的招“解藥”其實是消食片
張表示,自己是被下了毒才參与搶劫的。“那個解藥其實是健胃消食片。”袁某交代,他根本沒下過什么毒,是從武俠小說里面看來的段子,嚇嚇張某而已,沒想到對方真的信了。
北碚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袁某、張某的行為已构成搶劫罪。鑒于張某在法庭審理過程中自愿認罪,加之其親友已自愿代為賠償被害人的部分經濟損失,遂依法減輕作出以上判決。袁某則被判有期徒刑7年。(文中小軍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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