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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訊卿卿(化名)万万沒有想到,相戀多年的男友,分手時性情大變,竟將她關了5天5夜,并施以拳腳。近日,普陀法院因非法拘禁罪對被告人黃繼超判處有期徒刑1年。
卿卿和黃繼超本是同學,他們在黑龍江相識相戀,感情很好。畢業后,卿卿隨同母親來上海打工,對黃繼超的感情也漸漸淡漠,于是向他提出分手
。黃繼超接到卿卿的電話,無法相信女友不再愛他,千里迢迢從東北赶到上海,糾纏卿卿要求重續往日的情感。
卿卿的母親對黃繼超好言相勸,并給他500元的路費勸其回家。黃繼超雖然拿了錢,但心中的苦悶卻久久不能平复。于是在2008年3月25日晚上5點,他守在卿卿下班回家的路上,把她從摩托車上攔截下來,要求和她在分手前最后談談。
黃繼超把卿卿帶到一個偏僻的招待所,對她訴說感情的苦悶,要求恢复男女朋友的關系。听到卿卿斷然地拒絕后,黃繼超猙獰的面目終于顯露出來,他把女友關在自己房間內5天5夜,還用被子蒙住卿卿的頭,防止她放聲叫喊,并且沒收了她的手机,斷絕与外界的聯系。一次,卿卿為了向外求救,拼命制造聲響,黃繼超情急之下竟然張口咬了卿卿的左臉頰。黃繼超像瘋了一樣,時時刻刻跟著卿卿,使她与外界無法取得任何聯系,似乎這樣,女友的心才真正屬于他。卿卿在絕望中急中生智,趁上廁所的机會,用眉筆在廁所大牆上書寫“幫幫我把,要出人命了!”并留下了母親的聯系電話。
与此同時,卿卿的母親也正焦急地尋找女儿的下落,她只听說卿卿跟著黃繼超走了,但不知道具体的地點,心中万分焦急。終于有個好心人看到女廁所牆上的留言,与卿卿母親取得聯系。3月30日下午5點,在卿卿失蹤整整5天后,母親和民警終于在某招待所找到了黃繼超和卿卿,黃繼超當場被警方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黃繼超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做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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