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某某9年前無證駕車載人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怕承擔責任,這個司机竟攜全家老小悄然逃進森林躲藏。經玉溪市新平警方堅持不懈的追捕,今年4月20日終將吳某某抓獲歸案。
1999年2月8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平掌鄉人吳某某無證駕駛一輛無號牌、無行駛證的“藍箭”型小貨車,車上載著7人。當車行駛到一個
彎道時,由于其駕駛技術不好,導致該車翻下9米深的山箐,造成乘車人一人當場死亡、兩人受傷。
事故發生后,新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事故調查期間,吳某某帶著全家老小連夜悄然离家。新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多次到吳某某家進行走訪,但吳某某离開后一直沒有回過家,村里的人也不知道他的去向。為懲罰肇事者,讓受害者家屬得到應有的補償和心靈上得到安慰,新平縣公安局一直在努力追查吳某某的下落。2002年,得到吳某某在西雙版納猛海一帶活動后,新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兩次派警察到猛海進行調查,但未抓到吳某某。
今年4月,新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獲得吳某某在猛海街上跑三輪車的确切線索后,4月18日,該縣公安局党委副書記、政委彭濤帶著6名民警赶往猛海縣實施抓捕。摸清了吳某某在猛海縣的關系网后,民警得知吳某某在距猛海縣縣城近100公里的邊境地區活動。但吳某某所在地區森林茂密,地處中緬邊境,一有風吹草動,吳某某10分鐘就可以逃出邊境。對此,抓捕組決定采用政策攻心,通過与犯罪嫌疑人關系密切的人來勸其主動投案。迫于警方的壓力,吳某某于4月20日主動到猛海縣公安局猛海派出所投案自首。當日,抓捕組將其帶回新平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