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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長春市民張志春在昨日下午手術清醒過來后,他的朋友就立即通知長春的各大媒体稱,張志春是南關區人大代表,9日晚,他左臂骨折是被南關區南岭派出所的民警打的,而打他的原因則是因為他告訴民警,他用手机拍下了民警野蠻執法的全過程。
昨日19時許,記者在吉林大學第一醫院重症監護室見到了剛剛
醒來的張志春。他的左臂包著繃帶,臉上留有多處擦傷痕跡。張志春告訴記者,他是南關區人大代表,左臂的傷是9日晚被派出所民警打的。
据張志春介紹,9日21時左右,他和朋友在南關區一燒烤店吃飯后,朋友在要求燒烤店開發票時与燒烤店員工發生爭執,燒烤店一名男子出來將他的朋友打了,于是,張志春的朋友就撥打了110報警,很快,兩名民警來到現場。但他沒有想到的是,兩名民警來到后,就對他蠻橫指責,于是他要求兩民警出示證件,見兩名民警沒有出示證件,張志春再次報警。此次,一同來了四五名民警,其中一名民警出示了警官證后,將他們帶到了南岭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我說民警野蠻執法,并說全部過程都被我用手机錄了下來。于是,4名警察就分別扭住我的兩個胳膊,讓我交出手机。”張志春說,他的左臂就是在這個過程中被扭骨折的,而他說的用手机記錄了兩警察野蠻執法的全過程,其實是假的,因為他的手机沒有錄像功能。后來,在看到他的左臂已經脫臼后,他被民警送到了派出所的保安值班室,在到達值班室后,他的心臟病突然發作。后來,張志春被送到醫院。
“10日上午,他做了手術。直到下午5點多鐘,麻藥勁儿才過。”張志春的愛人說,在張志春受傷期間,家人和朋友們不僅非常擔心,也非常气憤,因為他們根本無法想象,張志春的傷竟是民警打的。現在,雖然還無法确定張志春是否會留下后遺症,但他們還是要求公安机關能給他們一個說法。
記者看了張志春拿出的人大代表證,代表證上表明,他是南關區第十六屆人大代表。离開醫院后,記者來到南關公安分局南岭派出所,值班民警告訴記者,他們對9日晚上發生的事情并不清楚,如果記者要采訪,只能第二天來找了解情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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