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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欠債的小楊想把父母的一套房子賣掉還債,但遭到二老拒絕,小楊便偽造了母親死亡證明,并找了一個“爸爸”。在公證員的監督下,假爸爸按手印賣掉了房子。近日,騙取29万房款的小楊因詐騙買房者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處罰金人民幣11000元。
2003年,小楊欠了一筆債,為堵“窟窿”,他想
把父親名下的一處房屋賣掉,但在和父母商量后,二老都表示不同意,于是小楊便想“另辟蹊徑”。
2003年6月19日,小楊先找了一個朋友扮演“爸爸”,并偽造了母親死亡證明。然后他把打算購買房屋的何先生帶到“臥床不起”的“爸爸”身邊,對其謊稱“老頭子前几天還好好的,不知怎么就成這樣了,需要錢看病。”然后他拿出父母的身份證、戶籍證、房產證原件等證件證明。何先生看到后當即決定買房。
隨后,雙方在公證員的公證下,小楊的“爸爸”于“病床”前在公證手續上按了手印,將房子“賣”給了何先生。何先生當場將29万元房款交給了小楊。
交易結束一周后,何先生突然接到公證處的電話,稱“小楊提供的其母親的死亡證明是假的,他父母都健在。”于是何先生向警方報案。
小楊拿到錢后潛逃,直到2007年9月初才被抓獲。近日,小楊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處罰金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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