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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訊
為了滿足与自己相處多年的情人的賠償要求,年近花甲的董老漢居然偽造銀行巨額儲蓄存單,以期和情人繼續保持關系。沒想到的是,自己的行為已經触犯了法律。上海市長宁區人民法院昨日以偽造金融票證罪,對被告人董伯棠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万元。
2003年夏天,年過半百的被告人董伯
棠認識了比自己小20歲的李女士(化名)。李女士是安徽人,离婚后帶了一個孩子來上海投靠自己的舅舅,可舅舅不久生病去世。李女士當時沒有工作,生活較為困難。作為其舅舅生前的好朋友,董伯棠經常去李女士的住處噓寒問暖,并稱自己也已离婚,雙方發展成戀愛關系。可不久,李女士了解到董伯棠并未离婚,在質問中董伯棠表示會盡早与妻子离婚再与李結婚。
可直到2007年下半年,被告人董伯棠始終沒有和妻子离婚。李女士提出分手并要求董伯棠給她買一套房子作為這么多年來的補償。可董伯棠根本拿不出買一套房子的錢,情急之下,他想到了路邊的小廣告。
按照廣告上的電話与人聯系后,偽造了戶名為李女士,金額為人民幣150万元的中國農業銀行定期儲蓄存單1張,并于同年12月初將該張存單交給李女士,以期繼續保持雙方的情人關系。
2008年1月,信以為真的李女士持上述存單至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長宁區某銀行進行轉存時,被銀行工作人員當場發現并報警,董伯棠隨即被帶上了冰冷的手銬。
長宁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董伯棠偽造銀行儲蓄存單,其行為已构成偽造金融票證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董伯棠系初犯,交代態度較好,且在庭審中自愿認罪,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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